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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4日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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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闻发布

 

深交所举办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诚信与规范专项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日前深交所针对2017年以来受到纪律处分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股东及相关当事人,举办了首期上市公司诚信与规范专项培训班。培训重点围绕信息披露、规范运作、股份交易及变动管理、纪律处分等专题,讲解监管政策,剖析典型案例。14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是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防范上市公司合规风险,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的一项新举措。2017年全年,中小板共实施纪律处分43家次,其中公开谴责15家次,通报批评28家次,发出监管函189份。同时,中小板秉承“寓监管于服务,以服务促监管”的理念,持续推动上市公司强化诚信规范、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工作,通过编制《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监管通讯等方式,帮助公司了解、熟悉资本市场,积极引导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在“诚信之板、规范之板”理念指引下,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稳健增长,一批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做优做强,中小板已经发展成为行业细分冠军的主平台,上市公司在以创新驱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支持扶贫攻坚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后续,深交所还将持续举办此类专项培训,进一步强化服务型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二、深市监管动态

 

一、上市公司监管动态(2018817-823日)

本所对8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一是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存在未按时披露要约收购进展、不公平披露要约收购价格等重大信息、预受要约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并存在重大遗漏、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披露质押股份情况等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上海乐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鸿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是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未在质押股份被强行平仓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所持股份被卖出的行为违反了其出具的相关承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是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未审议和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定期报告披露错误等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云升,董事、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张烘及其控制的河曲县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邬庆文和财务总监金富春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四是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修正不准确,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乐伍,副董事长、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赖其聪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五是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2017年度净利润与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董事长朱宝松、董事兼总经理朱丽霞、财务总监马建良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六是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对业绩预告作出修正,且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董事长陈钿隆、总经理兼副董事长何滨、时任财务总监陈列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七是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何思模股票交易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何思模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八是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宁波瑞峰财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未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且未将减持所得收入缴归公司,违反了其作出的承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宁波瑞峰财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本所共对12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8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4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

8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中,一是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被司法轮候冻结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导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二是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恪尽职守、履行程序勤勉义务,未审议和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定期报告披露错误。三是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预计的2017年净利润与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四是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业绩快报中预计的2017年净利润与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五是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重组相关文件。六是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回复我所重组问询函且未及时申请股票复牌。七是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披露降低股票质押率事项时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八是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也未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中,一是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严奉强在2018年半年度业绩披露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二是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三是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徐佳东在2017年度业绩披露敏感期买入公司股票。四是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华益科技国际(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未按规定及时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也未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减持公司股票。

本所发出重组问询函3份、关注函13份、其他函件36份。

 

二、市场交易监管动态(2018820-824日)

本周,本所共对124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反向交易等异常交易情形。对本周买入高风险股票 “ST长生”和“乐视网”金额较大的12个账户进行了风险提示。共对14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4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三、会员监管动态(2018820-824日)

根据上半年对部分会员的现场检查情况,本所对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的6家会员,分别采取了书面警示、约见谈话、口头警示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