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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北向看穿机制落地 强化跨境交易监管 ——深交所修订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

时间: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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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协商一致,宣布沪深港通北向看穿机制(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将于2018917日正式实施。为落实证监会决策部署,深交所近日修订并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深港通北向看穿机制落地实施后,深交所将依据投资者识别码等信息,对北向交易申报实施实时看穿监控,有助于充分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完善跨境跨市场监管合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市场秩序。

自深港通开通以来,证券交易、登记结算、换汇和公司行为等各项业务处理正常,市场运行平稳有序。截至2018831日,深港通累计交易金额3.46万亿元人民币,跨境资金整体净流入899.27亿元人民币。其中,深股通累计有交易的股票为1126只,交易金额累计约2.33万亿元人民币,日均成交金额56.96亿元;港股通累计有交易的股票为526只,交易金额累计约1.13万亿元人民币,日均成交金额28.10亿元人民币。

下一步,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持续完善互联互通机制,不断强化跨境监管协作,严厉打击跨境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内地香港和全球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打造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新格局,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的创新资本形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