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鹏华资产聚鑫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时间: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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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将自2018411日起为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鹏华资产聚鑫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鹏华资产聚鑫3号”)份额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鹏华资产聚鑫3号”的证券简称为“聚鑫3”,证券代码为113050。转让开始日为2018411日,转让到期日为2020410日。如遇节假日休市,转让终止时间则为到期日前一个交易日。

二、“鹏华资产聚鑫3号”的报价类型为人民币现金;单笔申报最低转让数量为1000000份,转让基数为1份;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

三、“鹏华资产聚鑫3号”的登记结算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参与“鹏华资产聚鑫3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应当是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户,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4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