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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4.1.1条、14.1.3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2017年7月6日起暂停上市。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应当继续履行有关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