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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基金管理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doc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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