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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报价转让系统交易模式改进全网测试的通知

时间:2006-09-19

各报价券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报价转让系统的交易模式进行了改进;并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06710发出《关于做好报价转让系统交易模式改进相关技术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发布《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数据接口规范》(Ver 2.2)。为进一步做好报价转让系统交易模式改进的技术准备工作,兹定于923(周六)9:0015:30组织全网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报价转让系统交易模式改进模拟测试的内容为意向委托和定价委托的行情广播、成交确认委托与成交确认委托的配对、成交确认委托与定价委托的配对、处理结果的实时回报及查询、电子化数据接口与报价转让终端同时保留等。

2、       为了检验报价转让系统的技术变更未影响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正确性,同步提供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模拟测试,测试内容为委托申报、集中竞价撮合、成交回报及行情发布等。

3、       参测单位应于测试前安装好最新版双向通信小站(版本日期为20060912)和高速单向广播小站程序(版本号为1.3,版本日期为20060912(下载网址为www.ssscc.com.cn ,本周五收市后提供)。报价转让系统交易模式改进相关业务测试完成后,各参测单位应恢复原版小站程序,参加恢复环境后的系统可用性测试。为避免操作风险,建议参测券商使用独立的测试通信机参测。

4、       请各报价券商认真组织测试,按照《报价转让系统交易模式改进全网测试方案》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等业务规则做好相关准备,落实专人负责本次测试工作。

5、       测试相关文件可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首页之“技术专栏”(http://www.szse.cn/main/rules/Catalog_1045.aspx )或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om.cn下载。相关文件包括《报价转让系统交易模式改进全网测试方案》、《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数据接口规范》(Ver 2.2)。

6、       测试完成后,务必做好系统和数据环境的恢复工作,确保下一转让日(2006925日)生产系统的正确运行。

 

测试联系电话: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55-82083510

中国结算公司:       0755-2594608025987818(深圳分公司)

深圳证券通信公司:   0755-83182222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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