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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2003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债券2007年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07-10-22

各会员单位:

2003年10年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07年10月28日支付第四年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11027”,证券简称为“石油债券”),是2003年10月发行的10年期固定利率企业债,按年付息,年利率4.11%,即每百元面值债券本年可获利息4.11元。

二、本所从10月22日起至10月28日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10月26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10月29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拨付的本期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各证券商应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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