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荐机构、询价对象:
为保证深圳市场首发新股网下发行电子化业务的安全和顺利开展,帮助各保荐机构和询价对象了解网下发行电子化的实施背景,掌握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登记结算平台的使用方法,熟悉网下发行电子化的操作流程,本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联合举办网下发行电子化业务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具备保荐资格的证券公司及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披露的经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
上述机构务必派负责首发新股网下发行业务,并具体从事首发新股初步询价、申购和配售,以及申购款项处理和操作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各保荐机构及询价对象分别限报2人。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的具体内容包括: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的背景和意义;询价对象登记备案要求;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主承销商使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完成初步询价、申购和配售的方法;询价对象使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参与初步询价和申购的方法;新股网下发行电子化过程中的资金收付、备案银行账户审核及配售股份登记;主承销商和询价对象在参与网下发行电子化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等。
三、培训时间
培训将分别针对保荐机构及询价对象举办,内容各有侧重。
1.保荐机构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
2.询价对象培训时间
询价对象安排两次培训,基金及证券公司安排在
⑴ 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
⑵ 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
四、培训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楼会议室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
五、报名方式
请按照本通知附件2的要求填写培训参加回执,并于
联系电话:0755-25918268
咨询时间:9:00-11:30,14:00-17:00(工作日)
六、温馨提示
本次培训免费,食宿费用自理,请携带手提电脑参加培训,并请提前做好返程安排。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场网下发行电子化业务培训安排
2.深圳市场网下发行电子化业务培训参加回执
深圳证券交易所
附件1:深圳市场网下发行电子化业务培训安排
深圳市场网下发行电子化业务培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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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内容 |
授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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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9:05 |
主持人宣布培训开始并介绍参加培训的来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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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9:35 |
网下发行电子化出台的背景及方案 |
中国证监会发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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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10:00 |
询价对象登记备案要求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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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50 |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介绍 |
深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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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1:30 |
网下发行的资金收付、账户审核和股份登记(询价对象培训内容无股份登记)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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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2:00 |
总结 |
深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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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4:30 |
午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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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6:00 |
保荐机构/询价对象试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第一组) |
深交所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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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7:30 |
保荐机构/询价对象试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第二组) |
深交所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注:1、深交所数字证书中心人员将在现场发放数字证书,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领取数字证书。
2、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试用的分组安排如下:保荐机构按在本所的会员代码的奇偶数分组,会员代码为奇数的分在第一组,会员代码为偶数的分在第二组;询价对象按在协会的代码尾数的奇偶数分组,代码尾数为奇数的分在第一组,代码尾数为偶数的分在第二组。
附件2:深圳市场网下发行电子化业务培训参加回执
深圳市场网下发行电子化业务培训参加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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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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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训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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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传 真 |
电 子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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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保荐机构的培训时间为
2. 参加培训人数请控制在两名以内(含两名)。
3. 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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