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233号文核准,2008年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定于
一、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期限7年,按面值平价发行。其中向股东优先配售、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0%、10%和8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将根据股东认购情况和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股东优先配售额度和网上发行额度获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股东优先配售部分和网上部分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不进行股东优先配售部分和网上发行部分之间的回拨。
二、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并将于
三、回售条款: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5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四、优先配售:公司股东通过网上专用申购代码(配售代码“070539”,配售简称“粤电配债”)进行的有效申购优先获得配售。可优先认购的债券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网上公开发行和网下协议发行。
股东配售专用申购代码“
五、网上公开发行: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9”,证券简称为“08粤电债”,发行完毕后,认购代码转换为上市交易代码112001。
在发行期内,深交所交易系统从上午9︰15开始接受认购委托,按报盘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
认购“08粤电债”上网发行份额的投资者须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允许重复认购,投资者通过证券营业部报盘认购,以1,000元面值即10张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数量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张;认购价格为每张100元,认购价格高于或低于100元的认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均视为非法委托而予以撤单。
六、公众投资者在网上发行期内通过证券营业部认购“08粤电债”上网发行份额,不需缴纳佣金,深交所亦不向各会员单位收取经手费。
七、有关“08粤电债”的其他信息详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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