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20年5月26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中信证券-广证-越秀租赁第2期普惠型小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疫情防控abs)”(以下简称“越秀租赁小微2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越秀租赁小微2期”的转让业务。
二、 “越秀租赁小微2期”设立日期为2020年4月29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越微02A1”,证券代码为“138699”,到期日为2021年2月2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还本付息;证券简称“越微02A2”,证券代码为“138700”,到期日为2022年2月21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还本付息;证券简称“越微02A3”,证券代码为“138701”,到期日为2023年2月2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还本付息。
三、 “越微02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越微02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越微02A3”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越秀租赁小微2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越秀租赁小微2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