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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鼎欣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时间: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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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2191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鼎欣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鼎欣2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鼎欣2号”的转让业务。

二、 “鼎欣2号”设立日期为2021730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鼎欣02A”,证券代码为“136367”,到期日为202231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鼎欣02B”,证券代码为“136368”,到期日为202233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鼎欣02C”,证券代码为“136369”,到期日为202233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鼎欣02D”,证券代码为“136370”,到期日为202242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三、 “鼎欣02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鼎欣02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鼎欣02C”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鼎欣02D”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鼎欣2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鼎欣2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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