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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深圳租赁第5期小微汽车融资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时间: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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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本所自2024年08月05日起采用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方式为“深圳租赁第5期小微汽车融资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深圳租赁第5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参与“深圳租赁第5期”的转让业务。

二、“深圳租赁第5期”设立日期为2024年07月16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深租05A”,证券代码为“144420”,到期日为2025年09月29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深租05B”,证券代码为“144421”,到期日为2026年03月3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三、对首次参加“深圳租赁第5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四、“深圳租赁第5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