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法律规则/本所业务规则/基金类/上市
深证上〔2026〕84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业务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2.《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主动管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