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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联络
本所根据《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改进代办股份转让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章、规则,对“主办券商”和“退市公司”进行服务和自律监管,并提供满足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的技术设备和经验。“主办券商”指取得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指导申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退市公司”及时完成挂牌手续,并督促“退市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退市公司”指曾在深沪交易所上市,但因某些原因而被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公司,“退市公司”应委托“主办券商”提供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服务,申请其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并应按照有关规则、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和“退市公司”办理、咨询代办股份转让相关业务,请与本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深圳证券通讯公司、深圳证券信息公司等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联络人联系,联系电话详见下表:
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联络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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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经办部门、联络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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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技术系统合作协议 申请专用交易单元 |
会员管理部
联系人:陈英萍、郑永昌、陈虹
联系电话:25918157、25918156、25918095
传真:82083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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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代理代办股份开户资格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账户管理及客户服务部
联系人:蒋伟英
联系电话:25938004 传真:25938025转8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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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确权代码、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 |
发审监管部
联系人:王永
联系电话:25918269 、25918277、25918758
传真:82083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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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登记托管业务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存管部
联系人:刘昌泓、任晋
联系电话:25938087 、25938060传真:25987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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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挂牌” |
上市推广部
联系人:陆飒
联系电话:25918291 传真:82083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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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复牌、除权、除息和转让方式变更 |
公司管理部
联系人:林冬梅
联系电话:25918137 传真:82084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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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系统运行 |
系统运行部
联系人:陈炯
联系电话:82083510、25918229 传真:82083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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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接口规范 |
电脑工程部
联系人:李成林
联系电话:25918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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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服务协议》和《代办股份转让确权数据交换服务协议》
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发布 |
深圳证券信息公司 联系人:赵国强
联系电话:83991022
E-mail:zhaoE@cninfo.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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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通讯 |
深圳证券通信公司
签订协议,申请开通:市场部 联系电话:83183333转市场部
程序测试、技术维护:运行部 联系电话:83182222转运行部 |
办事指南
一、办理“退市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
1.“主办券商”进场前准备
(1)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取得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预备资格。
(2)与深交所签订《股份转让系统技术合作协议书》(参见附件1)
(3)办理代办股份转让专用交易单元的申请与开通手续。
申请与开通代办股份转让专用交易单元的手续,可参照会员A股交易单元的新增和开通工作流程,由会员会籍业务联络人登录本所网站的“会员业务专区”,按照提示办理即可。有关网上交易单元业务办理的详细说明,可通过深交所会员业务专区“业务指引”栏目查询,如有疑问,可与本所会员管理部联系。
(4)申请办理代办股份转让结算资格。
主办券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交收部提交代理结算相关申请材料,并做好代理结算技术准备,经业务培训、联网测试和验收,取得正式代理代办股份转让结算交收资格。
(5)申请代理代办股份开户资格
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账户管理及客户服务部提交相关代理开户申请材料,并做好代理开户技术准备,经业务培训、联网测试和验收,取得正式代理实时开户业务资格。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管理业务指南》,可登录中国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在“业务规则-深圳市场-账户管理”项目下查阅。
2、“退市公司”挂牌程序
(1)申请股份确权证券代码。
“主办券商”填写《确权代码申请书》(参见附件2),向我所发审监管部申请拟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交易的“退市公司”(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确权证券代码。
(2)申请代办转让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
“主办券商”拿到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出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办转让的函”后,填写《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申请书》(参见附件3),向我所发审监管部申请拟“股份转让公司”的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
(3)办理股份转让的登记托管业务
“主办券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提交拟“股份转让公司”股份登记材料和数据磁盘,登记存管部对报送文件进行形式性审查,在申报材料无误情况下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初始登记,出具《股份登记情况通知书》、股本结构表交主办券商,具体股份初始登记业务工作流程可参见《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转让登记结算业务指南》,即登录中国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在“业务规则-深圳市场-代办股份转让”栏目下查阅。
(4)办理“退市公司”挂牌手续
“主办券商”向我所上市推广部提交拟“股份转让公司”相关申请材料,并与上市推广部、拟“股份转让公司”商订“挂牌”日期,正式“挂牌”交易。具体办理“退市公司”挂牌工作流程详见《股份转让公司的挂牌业务》(参见附件4)。
二、办理“股份转让公司”股份转让停复牌、除权、除息和转让方式变更等业务
如“股份转让公司”申请股份暂停、终止或恢复股份转让、分红派息和转让方式变更等业务,请通过其“主办券商”向我所公司管理部提交停复牌、除权、除息和转让方式变更申请,具体工作流程详见《代办股份转让证券变更业务》(参见附件5)。
三、办理“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
“主办券商”在办理“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前,应与深圳证券信息公司签订《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服务协议》(参见附件6)和《代办股份转让确权数据交换服务协议》(参见附件7)。
如“股份转让公司”要发布信息公告,请直接与其“主办券商”联系按其制定的相关业务流程提交要发布的信息公告,“主办券商”对信息公告进行审核修改,确认无误后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发公告传真、电子文档和流转表等,深圳证券信息公司将信息公告制作成标准文本后,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公布(网址:http://www.gfzr.com.cn)。具体工作流程详见“主办券商代办股份信息披露流程图”(参见附件8)。
培训服务
根据市场需求,本所报价转让系统工作小组将组织本所相关部门以及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深圳证券通讯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等相关单位,不定期举办“退市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退市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等业务运作框架及其办理流程、“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结算运行及客户端通讯系统维护、日常资金结算与股份登记等。
建议投诉
欢迎“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份转让公司”和“主办券商”对本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有关人员的工作有意见,可向本所投诉。如相关意见和建议不在本所职责范围内,本所也将视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等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电话:0755-82083000 电子邮箱地址:cis@szse.cn
附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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