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8-31
答:不可以。上述业务由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统一受理,其中上海证券账户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受理;深圳证券账户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受理。具体需提交的材料请查看《关于发布上市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业务指南的通知》中的证券账户管理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