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查询
股票上市业务
1.参阅本所网站www.szse.cn法律规则/本所备忘录与服务指南/股票类
内容: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2018年修订)》的通知
2.电话:0755-88668290
债券上市业务
1.参阅本所网站www.szse.cn规则/指南频道
内容:发行、上市类业务规则。
2.电话:0755-88666173
财务收费
1.接受有关深交所收费标准的咨询。
2.电话:0755-88668061
办事指南
首次公开上网定价发行股票
办事指引:
1.需要提交的文件
(1)股票发行申请;
(2)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发行核准文件;
(3)证券简称及代码申请书;
(4)发行上市期间报送文件的相关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新股发行上市期间报送的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一致、报送申请文件中的发行申报文件与在证监会最后定稿的文件一致,以及对外披露的公告与经交易所审核的公告一致;
(5)股票发行基本情况表;
(6)行业分类情况表;
(7)主承销商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主承销商授权委托书及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公司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发行方案。
2.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的确定
公司披露招股书前一交易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需17:00前通过保荐业务专区上传证券代码与证券简称申请文件,包括证券简称与证券代码申请书(可参考本指南申请书格式制作)、核准文件、发行时间表,由深交所上市推广部受理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公司进入保荐业务专区—证券简称与证券代码确定模块,确定证券简称与证券代码。
3.相关流程介绍
(1)T-3日或之前(T为新股申购日)披露招股书;
(2)T-1日披露发行公告;
(3)T日投资者缴款申购;
(4)T+2日披露中签率公告;
(5)T+2日摇号抽签;
(6)T+3日披露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7)T+3日以后办理股份登记。
股票上市
办事指引:
1.需要提交的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上市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书及发行完成后三个月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承诺;
(4)公司章程;
(5)经审计的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资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等;
(7)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承诺及其他相关承诺;
(8)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9)发行人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说明;
(10)保荐机构对保荐代表人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11)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历次反馈意见回复、关于发审委审核意见的函的回复等;
(12)保荐机构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保荐机构授权委托书及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3)公司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4)公司全部股票已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及相关附件;
(15)新股发行登记申请书及登记申报表);
(16)关于新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资报告;
(17)上市保荐书;
(18)股票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19)上市公告书;
(20)股票发行后至上市前公司按规定需新增的财务资料和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文件;
(21)招股说明书;
(22)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承诺;
(23)保荐机构关于公司首发后上市前股东持股情况的说明;
(24)国有股转持批复文件(如适用);
(25)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2.相关流程介绍
(1)T-1日或之前,保荐机构按上市申请书文件清单的要求向深交所上市推广部报送1-13项上市申请文件;
(2)L-3日或之前(L日为上市日),保荐机构按照上市文件清单要求向深交所上市推广部报送14-25项上市申请文件;
(3)L-2日,保荐机构到深交所上市推广部领取股票上市通知书;公司到深交所上市推广部领取股票上市初费交款通知,交纳上市初费;
(4)L-1日,披露上市公告书;
(5)L日,股票上市。
详情请参阅本所网站“法律/规则”栏目“本所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
企业债券上市
办事指引:
1.需要提交的文件:
(1)债券上市申请书;
(2)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企业债券发行的文件;
(3)债券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4)本所会员署名的上市推荐书;
(5)企业章程;
(6)企业营业执照;
(7)企业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告、发行总结报告及承销协议;
(8)债券资信评级报告;
(9)债券募集资金的验资报告;
(10)上市公告书;
(1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政主管机关的有关批复;
(12)担保人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等资信情况与担保协议(如属担保发行);
(13)债券持有人名册及债券托管情况说明;
(14)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债券本次发行与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15)各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16)证监会或本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2.相关流程介绍
(1)公司管理部初审后,对符合上市条件的发出《债券上市承诺函》;
(2)公司管理部确定上市企业债券的简称、编码,主承销根据数据接口规范录入投资者托管明细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托管;
(3)公司管理部审查《企业债券上市公告书》,通知主承销商在指定的报刊上刊登。
股票、债券上市仪式
地点:本所八楼仪式大厅
时间:9:00-9:25(9:25分敲钟,开始时间可调整)
参考议程:
(1)参加上市仪式的嘉宾于上市当日8:45前到本所;
(2)贵宾签到;
(3)上市仪式开始,贵宾、嘉宾入场;
(4)主持人介绍贵宾;
(5)公司董事长、政府领导等代表讲话;
(6)深交所领导向公司董事长赠送纪念品;
(7)在大屏幕的提示下,公司董事长等敲响开市钟;
(8)上市仪式结束。
股票上市礼仪服务
由本所行政服务公司提供
联系电话:0755-82088387
拟上市企业培育培训服务
紧密围绕拟上市公司的改制上市,开展针对拟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帮助企业高管逐步了解和熟悉资本市场情况以及监管动态,主要包括拟上市公司董秘培训(首次及后续)、改制上市培训、拟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培训、在审企业审核实务培训等。
1.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首次及后续)
主要包括:多层次资本市场最新发展、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责任、信息披露制度与上市规则简介、IPO法律问题及意见反馈分析、IPO财务会计问题及意见反馈分析、券商工作重点及内核流程、内控建设实务、股权激励实务、固定收益产品简介等课程。针对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采用集中培训模式,首次培训3.5天,后续培训2天。首次培训会组织闭卷考试,考试合格并全程参加培训的将获得董秘资格证书。培训期间通常会组织董秘经验分享、咖啡夜话、选举班委等活动,以促进拟上市企业董秘之间的交流。
2.拟上市企业改制上市培训班
主要包括:多层次资本市场最新发展、改制上市规划和流程、保荐机构主要工作、重点法律问题、重点财务会计问题、股权架构设计、如何引进PE机构等课程。针对拟上市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时间为1.5-2天。
3.拟上市企业财务总监培训(中级班和高级班)
主要包括:会计准则、资产重组、业务调整、股份支付、税务筹划、IPO财务问题、财务现场检查等课程。针对拟上市企业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时间为2-3天。
4.在审企业审核实务培训班
主要包括:发审会经验交流及企业关注问题、IPO审核财务重点解读、IPO审核法律重点解读、IPO企业现场检查。针对已报会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时间为1天。
您可以通过深交所中小企业之家网站(www.homeforsmes.com.cn)查询相关培训信息和报名参加培训,也可以通过值班热线(18680321275)问询。
建议投诉
欢迎拟上市企业对本所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对有关人员的工作有意见者,可向本所投诉。
电话:400-808-9999
电子邮箱地址:cis@szs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