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上〔2025〕659号
各市场参与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REITs)非定向扩募业务功能将于6月30日起正式启用,基金管理人可登录基金业务专区(https://biz.szse.cn/fund),办理REITs非定向扩募的扩募信息披露、扩募发售报备、扩募发行申请、非定向扩募认购截止日期变更申请、扩募上市申请等业务。对于参与非定向扩募认购的投资者,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原始权益人或者其同一控制下关联方直接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下募集,其他投资者可以在非定向扩募募集期内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场外代销机构参与场外认购,或者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参与场内认购。现就正式上线启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REITs非定向扩募介绍
REITs非定向扩募分为向原持有人配售和公开扩募。
(一)向原持有人配售
向原持有人配售是指已上市REITs按照确定的配售比例向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人发售REITs份额,原持有人可以选择行使参与配售的权利。向原持有人配售初始默认募集期为5个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可以视情况提前结束或者延长募集期。
(二)公开扩募
公开扩募是指已上市REITs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REITs份额,可以全部公开发售,也可以向原持有人优先配售再将剩余份额公开发售。
全部公开发售时,初始默认募集期为5个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可以视情况提前结束或者延长募集期。
向原持有人优先配售再将剩余份额公开发售时,两阶段认购价格保持一致,募集期不重合,初始默认募集期为5个连续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可以视情况在公开发售阶段提前结束或者延长募集结束日,但不可变更向原持有人优先配售的募集结束日。
二、基金管理人业务办理
(一)扩募信息披露
1.基金管理人可通过基金业务专区中的“业务办理—>信息披露—>基金临时报告—>项目购入或出售(REITs)”披露拟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决定公告、产品变更草案、扩募方案(如有)。
2.基金管理人可通过基金业务专区中的“业务办理—>信息披露—>变更注册公告(REITs)”办理REITs变更注册期间的信息披露业务。
3.基金管理人可通过基金业务专区中的“业务办理—>信息披露—>REITs扩募”办理REITs扩募发售期间及上市前的信息披露业务。
(二)扩募发售报备
基金管理人可通过基金业务专区中的“业务办理—>基金发行—>扩募发售报备(REITs)”提交扩募发售申请、发售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扩募类别可选择“定向扩募”“向原持有人配售”或者“公开扩募”。
(三)非定向扩募发行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通过基金业务专区中的“业务办理—>基金发行—>非定向扩募发行申请(REITs)”提交非定向扩募发行申请,扩募类别可选择“向原持有人配售”或者“公开扩募”。
(四)非定向扩募认购截止日期变更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通过基金业务专区中的“业务办理—>基金发行—>基金扩募认购截止日期变更(REITs)”提交扩募认购截止日期变更申请,扩募类别可选择“向原持有人配售”或者“公开扩募”。特别地,公开扩募存在向原持有人优先配售时,不支持变更向原持有人优先配售认购截止日期,仅支持在公开发售阶段变更认购截止日期。
(五)扩募上市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通过基金业务专区中的“业务办理—>基金上市—>扩募上市(REITs)”提交扩募上市申请材料,扩募类别可选择“定向扩募”“向原持有人配售”或者“公开扩募”。
此外,REITs进行扩募时,需新设对应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管理人可登录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https://biz.szse.cn/fic),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业务指南第1号——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上市挂牌业务指南》办理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申请、挂牌转让以及登记等业务。
三、场内认购相关事项说明
(一)委托申报要素
1.认购账户。投资者应当持有中国结算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参与认购。基金管理人应当提示信用证券账户份额持仓投资者在扩募权益登记日前将信用证券账户份额转入普通账户参与配售。
2.认购代码。非定向扩募场内认购均使用已上市REITs原先代码。
3.认购价格。每次扩募认购价格为固定值,认购价格上下限相同。
4.单笔认购数量。委托申报时,单笔认购数量应当为1的整数倍,且申报下限为1份。
5.委托申报规则。委托申报时,允许重复认购,认购确认成功后不允许撤单。
6.扩募申报期类型。扩募申报期类型分为“向原持有人配售”和“公开发售”。开展向原持有人配售扩募业务时,使用“向原持有人配售”扩募申报期类型;开展公开扩募业务时,若全部公开发售,则使用“公开发售”扩募申报期类型,若向原持有人优先配售再将剩余份额公开发售,则先使用“向原持有人配售”,再使用“公开发售”扩募申报期类型。
查询扩募募集份额、向原持有人配售比例(如有)等具体发售信息,届时可关注基金管理人在深交所官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认购有效性确认
深交所不对申报认购的投资者进行校验,不下发具体配售额度。
针对原持有人配售以及公开扩募中的向原持有人优先配售,投资者应当使用其持有该基金份额的场内证券账户或者开放式基金账户参与配售,由基金管理人对每笔认购的有效性进行确认。确认原则包括:一是按照确定的配售比例以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可配售额度,在可配售额度范围内确认有效认购;二是将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人确认为REITs份额原持有人,非原持有人申报原持有人配售以及公开扩募中的向原持有人优先配售均视为无效。
(三)末日比例配售
针对公开扩募中的公开发售,应当采用末日比例配售原则,具体规则与REITs首发末日比例配售保持一致。
(四)认购数据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扩募申报期内通过基金业务专区中的“业务资料查询—>基金网上发行数据查询”查看当前实时认购数据和前期每日认购信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