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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行权交收日调整的公告

时间: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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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第2.5条、第5.13条规定,沪深300ETF期权、创业板ETF期权、中证500ETF期权20231月到期合约的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由2023125日调整为2023130日,行权交收日由2023126日调整为2023131日。

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及时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请各期权经营机构做好投资者行权及到期提醒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