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市场服务/交易服务/非流通股转让业务
为提高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业务的透明度,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自2005年1月10日起每周一在本所网站(www.szse.cn)公布上一周非流通股转让业务办理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〇〇五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