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结果发现,亏损上市公司存在着以回避退市机制为动机,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首次亏损年度确认大量非经常性损失,在扭转亏损年度确认大量非经常性收益的行为。
非经常性损益缘何经常发生
——来自亏损上市公司年报的证据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蒋义宏 王丽琨
引言
会计事项按其在可预见的将来是否会重复发生,可以分为经常项目和非经常项目。经常项目是指过去经常发生、在可预见的将来还会多次重复发生的事项,如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非经常项目是指本期已经发生,但对可预见将来的重复发生不能作出合理预期的事项,如资产处置与股权转让等。非经常项目所产生的收益称为非经常性收益,非经常项目所产生的损失,称为非经常性损失。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失与非经常性收益二者相抵后的净额称为非经常性损益。
1999年中国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正常经营损益之外的一次性或偶发性损益,并要求上市公司从1999会计年度起在年报中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且披露所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与金额。2001年中国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规定,非经常性损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导致的损益;处理下属部门、被投资单位股权损益;资产置换损益;政策有效期短于3年,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以及其他政府补贴;比较财务报表中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期间净利润的追溯调整数。
根据上述非经常性损益的内涵与外延,我们可以认为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特点是“非经常”。如果某一家公司或某一类公司经常发生非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远大于经常性损益,并且非经常性损失与非经常性收益在各个会计期间有规律地交替发生,那么就足以引起我们的疑问:巨额非经常性损益为何有规律地经常发生?
非经常性损益的实例分析
沪市某上市公司1999—2001期间连续3年在年报中披露了巨额的非经常性损益。该公司年报披露的有关数据如下:
表1 某上市公司1999—2001期间的有关数据 (单位:万元)
1999年度,非经常性收益的主要来源是向关联企业出让股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及厂房搬迁补偿等的收益。由于非经常项目上的收益冲销了经常项目上的亏损,该公司当年实现每股收益0.0029元(微利)。
2000年度,非经常性损失的主要成因是向关联企业出售不良资产的损失以及一次性大量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2000年度经常项目上的每股收益-0.484元,再加上非经常项目的亏损,该公司当年实现每股收益-0.833元。
2001年度,非经常性收益的主要来源是向关联企业及控股股东出售应收款、预付款、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收益。2001年度经常项目上的每股收益-0.254元,因非经常项目上的收益冲销了经常项目上的亏损,该公司当年实现每股收益0.019元(微利)。
数据显示,该公司营业利润连年亏损,经常项目连续3年出现亏损。如果以3年为一个观察窗口,1999~2001年该公司净利润实际上是严重亏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要暂停或终止上市。但是该公司巧妙地利用了以一个日历年度为报告期的会计制度缺陷,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的时点:1999年以关联交易产生的巨额非经常性收益冲销经常项目上的亏损,使报告期维持微利;2000年在亏损已无法避免的情况下索性“破罐子破摔”,将历年挂账的不良资产全部确认为当期的非经常性损失,并大量提取资产减值准备,使报告期出现巨亏;2001年再次以关联交易产生的巨额非经常性收益冲销经常项目上的亏损使报告期维持微利。设亏损年度为t年,该公司以t-1年微利、t年巨亏、t+1年微利的方式,巧妙地回避了“连续3年亏损要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退市机制。
亏损上市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缘何经常发生?根据上述实例,我们推断:由于经常项目根本没有盈利的可能,所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的时点,在首次亏损年度确认大量非经常性损失,在扭转亏损年度确认大量非经常性收益,是亏损上市公司回避退市机制的主要手段。因此导致了亏损上市公司中巨额非经常性损益有规律地经常发生的现象。
我们将以亏损公司与非亏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横向比较(本文第二部分)、亏损当年与亏损前后一年非经常性损失的纵向比较、扭亏当年与扭亏前后一年非经常性收益的纵向比较(本文第三部分),以及亏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分析(本文第四部分)来证实上述推断。
非经常性损益的横向比较
一、研究设计
由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发生具有一次性和偶发性的特点,所以个别亏损上市公司在首次亏损年度(t年)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损失,在扭转亏损年度(T年)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收益的现象,不能排除随机因素的影响。据此就得出亏损上市公司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操纵非经常性损益的结论,显然不够严谨。为了排除随机因素的影响,使研究结论更加可靠,本文采用统计描述和统计检验的方法,将亏损上市公司分为首亏组(t-1年盈利但t年亏损)与扭亏组(T-1年亏损但T年盈利),分别作为研究样本,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除了上述研究样本以外的其他上市公司作为控制样本(其他组),将同一会计年度的研究样本与控制样本进行比较,总共比较了3个会计年度的样本。
通过首亏组与其他组的比较,观察首亏组的非经常性损失是否显著地大于其他组:如果首亏组3个会计年度的非经常性损失均显著地大于其他组,则证明亏损上市公司确实存在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首次亏损年度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损失的行为。通过扭亏组与其他组的比较,观察扭亏组的非经常性收益是否显著地大于其他组:如果扭亏组样本3个会计年度的非经常性收益均显著地大于其他组,则证明亏损上市公司确实存在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扭转亏损年度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收益的行为。
二、样本选取
被选取的样本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发行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含暂停上市);
2.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布年度报告摘要,并在“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中单独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符合上述条件的样本,1999年为927个,2000年为1092个,2001年为1137个。
三、构造变量
由于上市公司年报中未直接披露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仅披露了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因此本文中的研究变量——非经常性损益——是由以下公式计算而来的:非经常性损益(X)=报告期的净利润-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的均值x=1/n∑xi
(xi表示第i个样本的非经常性损益,n是样本总数)
依据上述公式算出来的是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四、研究结果
从表2、表3、表4可见:
表2 1999年各样本组非经常性损益的统计描述 (单位:万元)
组别 |
观察值 |
均值 |
中位数 |
上四分位 |
下四分位 |
四分展布 |
首亏 |
45 |
-507.60 |
0.00 |
122.40 |
-365.97 |
488.37 |
扭亏 |
52 |
3675.25 |
921.12 |
2784.89 |
0.00 |
2784.89 |
其他 |
830 |
498.58 |
254.13 |
975.10 |
0.00 |
975.10 |
表3 2000年各样本组非经常性损益的统计描述 (单位:万元)
组别 |
观察值 |
均值 |
中位数 |
上四分位 |
下四分位 |
四分展布 |
首亏 |
41 |
-2818.49 |
0.00 |
221.40 |
-894.00 |
1115.40 |
扭亏 |
34 |
1564.02 |
302.00 |
1961.20 |
0.00 |
1961.20 |
其他 |
1017 |
895.11 |
196.00 |
716.00 |
0.00 |
716.00 |
表4 2001年各样本组非经常性损益的统计描述 (单位:万元)
组别 |
观察值 |
均值 |
中位数 |
上四分位 |
下四分位 |
四分展布 |
首亏 |
105 |
-4313.4 |
-79.91 |
186.48 |
-2355.65 |
2542.13 |
扭亏 |
51 |
1663.8 |
1039.16 |
1649.47 |
130.41 |
1519.06 |
其他 |
981 |
253.41 |
200.73 |
895.99 |
-49.25 |
945.24 |
首亏组1999、2000和2001年3个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均值、中位数、上四分位数和下四分位数均小于其他组,且首亏组3个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均值皆为负值(即非经常性损失),表明亏损公司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首次亏损年度确认了大量非经常性损失。
扭亏组1999、2000和2001年3个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均值、中位数、上四分位数和下四分位数均大于其他组,且扭亏组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均值皆为正值(即非经常性收益),表明亏损公司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扭转亏损年度确认了大量非经常性收益。
五、统计检验
为了提高研究结果的可靠性,我们进行了统计检验,以验证首亏组的非经常性损失在选定的水平上是否显著大于其他组,以及扭亏组的非经常性收益在选定的水平上是否显著大于其他组(本文选定的统计显著水平为0.05)。结果见表5、表6。
表5 首亏组非经常性损益检验结果
组别 |
观察值 |
T值 |
P值 |
1999年 |
45 |
-1.72 |
0.044** |
2000年 |
41 |
-1.91 |
0.031** |
2001年 |
105 |
-3.21 |
0.001*** |
注1. ***表示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配对均值t检验,**表示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配对均值t检验。
注2. T值为检验值,P值为置信度。
表6 扭亏组非经常性损益检验结果
组别 |
观察值 |
T值 |
P值 |
1999年 |
52 |
2.04 |
0.023** |
2000年 |
34 |
0.94 |
0.175 |
2001年 |
51 |
2.42 |
0.009*** |
注1. ***表示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配对均值t检验,**表示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配对均值t检验。
注2. T值为检验值,P值为置信度。
检验结果显示:
1999年、2000年和2001年,首次亏损公司的非经常性损失在选定的水平上均显著大于其他上市公司。
六、研究结论
统计分析表明: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首次亏损年度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损失,在扭转亏损年度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收益,是亏损上市公司回避“连续三年亏损要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退市机制的主要手段。
非经常性损益的纵向比较
一、研究设计
为了进一步证实亏损上市公司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首次亏损年度(t年)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损失,在扭转亏损年度(T年)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收益的行为,本文将首亏组t年的非经常性损失分别与t-1年和t+1年的非经常性损失进行比较;将扭亏组T年的非经常性收益分别与T-1年和T+1年的非经常性收益进行比较,观察首亏组t年的非经常性损失是否显著地大于t-1年和t+1年;观察扭亏组T年的非经常性收益是否显著地大于T-1年和T+1年。
如果首亏组t年的非经常性损失显著大于t-1年和t+1年,证明亏损上市公司确实存在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首次亏损年度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损失的行为;如果扭亏组T年的非经常性收益显著大于T-1年和T+1年,证明亏损上市公司确实存在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扭转亏损年度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收益的行为。为提高研究结论的可靠性,我们还对研究结果进行统计检验。
二、构造变量
研究变量同非经常性损益的横向比较三。
三、样本选取
以2000年(t年)首亏公司(共41家)的非经常性损失为研究样本,以上述41家公司1999年(t-1年)以及2001年(t+1年)的非经常性损失为控制样本。以2000年(T年)扭亏公司(共34家)的非经常性收益为研究样本,以上述34家公司1999年(T-1年)以及2001年(T+1年)的非经常性收益为控制样本。
四、研究结果
表7 是对2000年首次亏损公司在亏损当年(2000年)、亏损前一年(1999年)和亏损后一年(2001年)的非经常性损益的描述性统计。表8 是对2000年扭转亏损公司在扭亏当年(2000年)、扭亏前一年(1999年)和扭亏后一年(2001年)的非经常性损益的描述性统计。
表7 2000年首亏公司前后3年非经常性损益的统计描述(单位:万元)
组别 |
观察值 |
均值 |
中位数 |
上四分位 |
下四分位 |
四分展布 |
1999年 |
41 |
1492.40 |
598.2 |
2845.50 |
0.00 |
2845.50 |
2000年 |
41 |
-2818.49 |
0.00 |
221.40 |
-894.00 |
1115.40 |
2001年 |
41 |
-843.64 |
0.00 |
965.33 |
-1883.89 |
2849.22 |
表8 2000年扭亏公司前后3年非经常性损益的统计描述(单位:万元)
组别 |
观察值 |
均值 |
中位数 |
上四分位 |
下四分位 |
四分展布 |
1999年 |
34 |
-1122.13 |
0.00 |
5.50 |
-1079.00 |
1084.5 |
2000年 |
34 |
1564.02 |
302.00 |
1961.20 |
0.00 |
1961.20 |
2001年 |
34 |
-765.24 |
-15.19 |
187.89 |
-461.24 |
649.13 |
从统计描述可见:
亏损公司首亏当年(2000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均值和中位数均小于亏损前一年(1999年)和亏损后一年(2001年),亏损当年的非经常性损益均值为-2818.49万元(即非经常性损失),表明亏损公司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首次亏损年度确认了大量非经常性损失。
亏损公司扭亏当年(2000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均值和中位数均大于扭亏前一年(1999年)和扭亏后一年(2001年),扭亏当年的非经常性损益均值为1564.02万元(即非经常性收益),表明亏损公司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扭转亏损年度确认了大量非经常性收益。
五、统计检验
为了提高研究结果的可靠性,我们进行了统计检验,以验证首亏组的非经常性损失在选定的水平上是否显著大于控制样本组,以及扭亏组的非经常性收益在选定的水平上是否显著大于控制样本组(本文选定的统计显著水平为0.05),结果见表9、表10。
表9 2000年首亏公司数据配对检验结果
组别 |
观察值 |
T值 |
P值 |
1999年 |
41 |
-2.443 |
0.0095*** |
2001年 |
41 |
-0.771 |
0.2227 |
注1. ***表示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配对均值t检验。
注2. T值为检验值,P值为置信度。
表10 2000年扭亏公司数据配对检验结果
组别 |
观察值 |
T值 |
P值 |
1999年 |
34 |
1.758 |
0.0471** |
2001年 |
34 |
2.625 |
0.0065*** |
注1.***表示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配对均值t检验,**表示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配对均值t检验。
注2. T值为检验值,P值为置信度。
检验结果显示:
亏损公司在首次亏损年度(2000年)的非经常性损失在0.01的水平上显著大于亏损的前一年度(1999年);在首次亏损年度的非经常性损失大于亏损的后一年度(2001年),但未达到统计显著的水平。可能是有些连续两年亏损的公司在亏损的后一年度(2001年)也确认了大量非经常性损失,导致2000年非经常性损失与2001年非经常性损失配对检验的结果不够显著。
扭亏公司在扭转亏损年度(2000年)的非经常性收益在0.05的水平上显著大于扭亏的前一年度(1999年),在0.01的水平上显著大于扭亏的后一年度(2001年)。
六、研究结论
统计分析表明: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首次亏损年度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损失,在扭转亏损年度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收益,是亏损上市公司回避“连续3年亏损要暂停或终止上市”退市机制的主要手段。
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分析
一、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
为了便于读者理解,以下对本文有关非经常性损益构成的界定作简单说明:
1.“补贴收入”主要包括政策有效期短于3年,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政府财政补贴、政府贴息及税收减免和返还(包括地产地销税转出转入的净额)等。
2.“收取资金占用费”主要系指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而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资金占用费。
3.“计提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坏账准备、短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存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以及有关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调整数。由于冲销上期减值准备使账面利润增加,故在非经常性损益构成中用正数列示;反之,计提减值准备使账面利润减少,用负数表示。
4.“证券投资收益”主要指短期投资收益、委托理财收益以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等。
5.“资产处置损益”主要包括出售应收账款损益、股权转让损益、资产置换损益、无形资产处置净损益、固定资产处置净损益、出售子公司净损益等。
6.“资产盘盈(盘亏)”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的盘盈(盘亏),其中用正数表示盘盈,用负数表示盘亏。
7.“对外担保损失”主要指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或关联企业进行担保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产生的损失。
8.“其他”指除上述7项所含内容以外的非经常性损益,例如赔偿和罚没的净损失、人员分流安置净收支等。
根据重要性原则,我们选取2001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绝对值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分析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
二、首亏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
经筛选,我们发现2001年105家首亏公司中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绝对值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公司有48家。在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最大,占非经常性损益总额的比重高达54.72%,48家公司中有36家公司(75%)计提了大量资产减值准备。这表明过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导致首亏公司巨额非经常性损失的主要成因。
三、扭亏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
经筛选,我们发现2001年的51家扭亏公司中,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绝对值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公司有26家。在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中,金额、所占比重及样本频率均居首位的是资产处置收益,所占比重高达94.46%,26家公司中有25家公司获得大量资产处置收益。这表明,资产处置收益是扭亏公司非经常性收益的主要来源。
研究结论及局限
根据上述统计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结论1:由于经常项目严重亏损,经常项目缺乏利润操纵的空间,所以非经常项目是亏损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主要对象。这导致亏损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显著大于其他上市公司。
结论2:由于连续3个会计年度“微利—巨亏—微利”的模式,可以回避“连续3年亏损要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退市机制,所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是亏损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主要手段。这导致亏损上市公司在首次亏损年度(t年)的非经常性损失显著大于首亏的前一年度(t-1年)和首亏的后一年度(t+1年);导致亏损上市公司在扭亏年度(T年)的非经常性收益显著大于扭亏的前一年度(T-1年)和扭亏的后一年度(T+1年)。
结论3:由于首次亏损公司在亏损前一年度通常有大量劣质资产挂账,所以在首次亏损年度使用“巨额冲销”的盈余管理手段,大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甩脱历史包袱,这导致首次亏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中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最大,是非经常性损失的主要项目;其次是对外担保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产生的损失,说明了对外担保的巨大风险。
结论4:由于退市会给控股股东带来巨大损失,所以控股股东为了保住上市公司资格,愿意用低价优质资产置换亏损公司的高价劣质资产,导致扭转亏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中资产处置收益的金额、所占比重及样本频率均居首位,是非经常性收益的主要来源;其次是政府补贴收入,反映了地方政府对亏损上市公司的倾斜性支持。
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本研究还存在以下局限:
局限1:由于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都是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而1999~2001年各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差别较大,所以本文以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为研究变量无法排除所得税率差别的影响。
局限2:由于少数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导致本文未能采集到全部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数据。 ■
研究结果发现,亏损上市公司存在着以回避退市机制为动机,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首次亏损年度确认大量非经常性损失,在扭转亏损年度确认大量非经常性收益的行为。
非经常性损益缘何经常发生
——来自亏损上市公司年报的证据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蒋义宏 王丽琨
引言
会计事项按其在可预见的将来是否会重复发生,可以分为经常项目和非经常项目。经常项目是指过去经常发生、在可预见的将来还会多次重复发生的事项,如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非经常项目是指本期已经发生,但对可预见将来的重复发生不能作出合理预期的事项,如资产处置与股权转让等。非经常项目所产生的收益称为非经常性收益,非经常项目所产生的损失,称为非经常性损失。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失与非经常性收益二者相抵后的净额称为非经常性损益。
1999年中国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正常经营损益之外的一次性或偶发性损益,并要求上市公司从1999会计年度起在年报中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且披露所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与金额。2001年中国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规定,非经常性损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导致的损益;处理下属部门、被投资单位股权损益;资产置换损益;政策有效期短于3年,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以及其他政府补贴;比较财务报表中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期间净利润的追溯调整数。
根据上述非经常性损益的内涵与外延,我们可以认为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特点是“非经常”。如果某一家公司或某一类公司经常发生非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远大于经常性损益,并且非经常性损失与非经常性收益在各个会计期间有规律地交替发生,那么就足以引起我们的疑问:巨额非经常性损益为何有规律地经常发生?
非经常性损益的实例分析
沪市某上市公司1999—2001期间连续3年在年报中披露了巨额的非经常性损益。该公司年报披露的有关数据如下:
表1 某上市公司1999—2001期间的有关数据 (单位:万元)
1999年度,非经常性收益的主要来源是向关联企业出让股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及厂房搬迁补偿等的收益。由于非经常项目上的收益冲销了经常项目上的亏损,该公司当年实现每股收益0.0029元(微利)。
2000年度,非经常性损失的主要成因是向关联企业出售不良资产的损失以及一次性大量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2000年度经常项目上的每股收益-0.484元,再加上非经常项目的亏损,该公司当年实现每股收益-0.833元。
2001年度,非经常性收益的主要来源是向关联企业及控股股东出售应收款、预付款、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收益。2001年度经常项目上的每股收益-0.254元,因非经常项目上的收益冲销了经常项目上的亏损,该公司当年实现每股收益0.019元(微利)。
数据显示,该公司营业利润连年亏损,经常项目连续3年出现亏损。如果以3年为一个观察窗口,1999~2001年该公司净利润实际上是严重亏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要暂停或终止上市。但是该公司巧妙地利用了以一个日历年度为报告期的会计制度缺陷,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的时点:1999年以关联交易产生的巨额非经常性收益冲销经常项目上的亏损,使报告期维持微利;2000年在亏损已无法避免的情况下索性“破罐子破摔”,将历年挂账的不良资产全部确认为当期的非经常性损失,并大量提取资产减值准备,使报告期出现巨亏;2001年再次以关联交易产生的巨额非经常性收益冲销经常项目上的亏损使报告期维持微利。设亏损年度为t年,该公司以t-1年微利、t年巨亏、t+1年微利的方式,巧妙地回避了“连续3年亏损要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退市机制。
亏损上市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缘何经常发生?根据上述实例,我们推断:由于经常项目根本没有盈利的可能,所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的时点,在首次亏损年度确认大量非经常性损失,在扭转亏损年度确认大量非经常性收益,是亏损上市公司回避退市机制的主要手段。因此导致了亏损上市公司中巨额非经常性损益有规律地经常发生的现象。
我们将以亏损公司与非亏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横向比较(本文第二部分)、亏损当年与亏损前后一年非经常性损失的纵向比较、扭亏当年与扭亏前后一年非经常性收益的纵向比较(本文第三部分),以及亏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分析(本文第四部分)来证实上述推断。
非经常性损益的横向比较
一、研究设计
由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发生具有一次性和偶发性的特点,所以个别亏损上市公司在首次亏损年度(t年)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损失,在扭转亏损年度(T年)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收益的现象,不能排除随机因素的影响。据此就得出亏损上市公司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操纵非经常性损益的结论,显然不够严谨。为了排除随机因素的影响,使研究结论更加可靠,本文采用统计描述和统计检验的方法,将亏损上市公司分为首亏组(t-1年盈利但t年亏损)与扭亏组(T-1年亏损但T年盈利),分别作为研究样本,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除了上述研究样本以外的其他上市公司作为控制样本(其他组),将同一会计年度的研究样本与控制样本进行比较,总共比较了3个会计年度的样本。
通过首亏组与其他组的比较,观察首亏组的非经常性损失是否显著地大于其他组:如果首亏组3个会计年度的非经常性损失均显著地大于其他组,则证明亏损上市公司确实存在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首次亏损年度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损失的行为。通过扭亏组与其他组的比较,观察扭亏组的非经常性收益是否显著地大于其他组:如果扭亏组样本3个会计年度的非经常性收益均显著地大于其他组,则证明亏损上市公司确实存在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扭转亏损年度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收益的行为。
二、样本选取
被选取的样本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发行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含暂停上市);
2.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布年度报告摘要,并在“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中单独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符合上述条件的样本,1999年为927个,2000年为1092个,2001年为1137个。
三、构造变量
由于上市公司年报中未直接披露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仅披露了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因此本文中的研究变量——非经常性损益——是由以下公式计算而来的:非经常性损益(X)=报告期的净利润-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的均值x=1/n∑xi
(xi表示第i个样本的非经常性损益,n是样本总数)
依据上述公式算出来的是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四、研究结果
从表2、表3、表4可见:
表2 1999年各样本组非经常性损益的统计描述 (单位:万元)
组别 |
观察值 |
均值 |
中位数 |
上四分位 |
下四分位 |
四分展布 |
首亏 |
45 |
-507.60 |
0.00 |
122.40 |
-365.97 |
488.37 |
扭亏 |
52 |
3675.25 |
921.12 |
2784.89 |
0.00 |
2784.89 |
其他 |
830 |
498.58 |
254.13 |
975.10 |
0.00 |
975.10 |
表3 2000年各样本组非经常性损益的统计描述 (单位:万元)
组别 |
观察值 |
均值 |
中位数 |
上四分位 |
下四分位 |
四分展布 |
首亏 |
41 |
-2818.49 |
0.00 |
221.40 |
-894.00 |
1115.40 |
扭亏 |
34 |
1564.02 |
302.00 |
1961.20 |
0.00 |
1961.20 |
其他 |
1017 |
895.11 |
196.00 |
716.00 |
0.00 |
716.00 |
表4 2001年各样本组非经常性损益的统计描述 (单位:万元)
组别 |
观察值 |
均值 |
中位数 |
上四分位 |
下四分位 |
四分展布 |
首亏 |
105 |
-4313.4 |
-79.91 |
186.48 |
-2355.65 |
2542.13 |
扭亏 |
51 |
1663.8 |
1039.16 |
1649.47 |
130.41 |
1519.06 |
其他 |
981 |
253.41 |
200.73 |
895.99 |
-49.25 |
945.24 |
首亏组1999、2000和2001年3个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均值、中位数、上四分位数和下四分位数均小于其他组,且首亏组3个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均值皆为负值(即非经常性损失),表明亏损公司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首次亏损年度确认了大量非经常性损失。
扭亏组1999、2000和2001年3个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均值、中位数、上四分位数和下四分位数均大于其他组,且扭亏组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均值皆为正值(即非经常性收益),表明亏损公司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扭转亏损年度确认了大量非经常性收益。
五、统计检验
为了提高研究结果的可靠性,我们进行了统计检验,以验证首亏组的非经常性损失在选定的水平上是否显著大于其他组,以及扭亏组的非经常性收益在选定的水平上是否显著大于其他组(本文选定的统计显著水平为0.05)。结果见表5、表6。
表5 首亏组非经常性损益检验结果
组别 |
观察值 |
T值 |
P值 |
1999年 |
45 |
-1.72 |
0.044** |
2000年 |
41 |
-1.91 |
0.031** |
2001年 |
105 |
-3.21 |
0.001*** |
注1. ***表示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配对均值t检验,**表示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配对均值t检验。
注2. T值为检验值,P值为置信度。
表6 扭亏组非经常性损益检验结果
组别 |
观察值 |
T值 |
P值 |
1999年 |
52 |
2.04 |
0.023** |
2000年 |
34 |
0.94 |
0.175 |
2001年 |
51 |
2.42 |
0.009*** |
注1. ***表示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配对均值t检验,**表示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配对均值t检验。
注2. T值为检验值,P值为置信度。
检验结果显示:
1999年、2000年和2001年,首次亏损公司的非经常性损失在选定的水平上均显著大于其他上市公司。
六、研究结论
统计分析表明: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首次亏损年度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损失,在扭转亏损年度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收益,是亏损上市公司回避“连续三年亏损要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退市机制的主要手段。
非经常性损益的纵向比较
一、研究设计
为了进一步证实亏损上市公司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首次亏损年度(t年)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损失,在扭转亏损年度(T年)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收益的行为,本文将首亏组t年的非经常性损失分别与t-1年和t+1年的非经常性损失进行比较;将扭亏组T年的非经常性收益分别与T-1年和T+1年的非经常性收益进行比较,观察首亏组t年的非经常性损失是否显著地大于t-1年和t+1年;观察扭亏组T年的非经常性收益是否显著地大于T-1年和T+1年。
如果首亏组t年的非经常性损失显著大于t-1年和t+1年,证明亏损上市公司确实存在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首次亏损年度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损失的行为;如果扭亏组T年的非经常性收益显著大于T-1年和T+1年,证明亏损上市公司确实存在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扭转亏损年度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收益的行为。为提高研究结论的可靠性,我们还对研究结果进行统计检验。
二、构造变量
研究变量同非经常性损益的横向比较三。
三、样本选取
以2000年(t年)首亏公司(共41家)的非经常性损失为研究样本,以上述41家公司1999年(t-1年)以及2001年(t+1年)的非经常性损失为控制样本。以2000年(T年)扭亏公司(共34家)的非经常性收益为研究样本,以上述34家公司1999年(T-1年)以及2001年(T+1年)的非经常性收益为控制样本。
四、研究结果
表7 是对2000年首次亏损公司在亏损当年(2000年)、亏损前一年(1999年)和亏损后一年(2001年)的非经常性损益的描述性统计。表8 是对2000年扭转亏损公司在扭亏当年(2000年)、扭亏前一年(1999年)和扭亏后一年(2001年)的非经常性损益的描述性统计。
表7 2000年首亏公司前后3年非经常性损益的统计描述(单位:万元)
组别 |
观察值 |
均值 |
中位数 |
上四分位 |
下四分位 |
四分展布 |
1999年 |
41 |
1492.40 |
598.2 |
2845.50 |
0.00 |
2845.50 |
2000年 |
41 |
-2818.49 |
0.00 |
221.40 |
-894.00 |
1115.40 |
2001年 |
41 |
-843.64 |
0.00 |
965.33 |
-1883.89 |
2849.22 |
表8 2000年扭亏公司前后3年非经常性损益的统计描述(单位:万元)
组别 |
观察值 |
均值 |
中位数 |
上四分位 |
下四分位 |
四分展布 |
1999年 |
34 |
-1122.13 |
0.00 |
5.50 |
-1079.00 |
1084.5 |
2000年 |
34 |
1564.02 |
302.00 |
1961.20 |
0.00 |
1961.20 |
2001年 |
34 |
-765.24 |
-15.19 |
187.89 |
-461.24 |
649.13 |
从统计描述可见:
亏损公司首亏当年(2000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均值和中位数均小于亏损前一年(1999年)和亏损后一年(2001年),亏损当年的非经常性损益均值为-2818.49万元(即非经常性损失),表明亏损公司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首次亏损年度确认了大量非经常性损失。
亏损公司扭亏当年(2000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均值和中位数均大于扭亏前一年(1999年)和扭亏后一年(2001年),扭亏当年的非经常性损益均值为1564.02万元(即非经常性收益),表明亏损公司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扭转亏损年度确认了大量非经常性收益。
五、统计检验
为了提高研究结果的可靠性,我们进行了统计检验,以验证首亏组的非经常性损失在选定的水平上是否显著大于控制样本组,以及扭亏组的非经常性收益在选定的水平上是否显著大于控制样本组(本文选定的统计显著水平为0.05),结果见表9、表10。
表9 2000年首亏公司数据配对检验结果
组别 |
观察值 |
T值 |
P值 |
1999年 |
41 |
-2.443 |
0.0095*** |
2001年 |
41 |
-0.771 |
0.2227 |
注1. ***表示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配对均值t检验。
注2. T值为检验值,P值为置信度。
表10 2000年扭亏公司数据配对检验结果
组别 |
观察值 |
T值 |
P值 |
1999年 |
34 |
1.758 |
0.0471** |
2001年 |
34 |
2.625 |
0.0065*** |
注1.***表示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配对均值t检验,**表示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配对均值t检验。
注2. T值为检验值,P值为置信度。
检验结果显示:
亏损公司在首次亏损年度(2000年)的非经常性损失在0.01的水平上显著大于亏损的前一年度(1999年);在首次亏损年度的非经常性损失大于亏损的后一年度(2001年),但未达到统计显著的水平。可能是有些连续两年亏损的公司在亏损的后一年度(2001年)也确认了大量非经常性损失,导致2000年非经常性损失与2001年非经常性损失配对检验的结果不够显著。
扭亏公司在扭转亏损年度(2000年)的非经常性收益在0.05的水平上显著大于扭亏的前一年度(1999年),在0.01的水平上显著大于扭亏的后一年度(2001年)。
六、研究结论
统计分析表明: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为手段,在首次亏损年度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损失,在扭转亏损年度确认巨额非经常性收益,是亏损上市公司回避“连续3年亏损要暂停或终止上市”退市机制的主要手段。
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分析
一、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
为了便于读者理解,以下对本文有关非经常性损益构成的界定作简单说明:
1.“补贴收入”主要包括政策有效期短于3年,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政府财政补贴、政府贴息及税收减免和返还(包括地产地销税转出转入的净额)等。
2.“收取资金占用费”主要系指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而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资金占用费。
3.“计提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坏账准备、短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存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以及有关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调整数。由于冲销上期减值准备使账面利润增加,故在非经常性损益构成中用正数列示;反之,计提减值准备使账面利润减少,用负数表示。
4.“证券投资收益”主要指短期投资收益、委托理财收益以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等。
5.“资产处置损益”主要包括出售应收账款损益、股权转让损益、资产置换损益、无形资产处置净损益、固定资产处置净损益、出售子公司净损益等。
6.“资产盘盈(盘亏)”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的盘盈(盘亏),其中用正数表示盘盈,用负数表示盘亏。
7.“对外担保损失”主要指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或关联企业进行担保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产生的损失。
8.“其他”指除上述7项所含内容以外的非经常性损益,例如赔偿和罚没的净损失、人员分流安置净收支等。
根据重要性原则,我们选取2001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绝对值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分析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
二、首亏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
经筛选,我们发现2001年105家首亏公司中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绝对值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公司有48家。在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最大,占非经常性损益总额的比重高达54.72%,48家公司中有36家公司(75%)计提了大量资产减值准备。这表明过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导致首亏公司巨额非经常性损失的主要成因。
三、扭亏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
经筛选,我们发现2001年的51家扭亏公司中,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绝对值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公司有26家。在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中,金额、所占比重及样本频率均居首位的是资产处置收益,所占比重高达94.46%,26家公司中有25家公司获得大量资产处置收益。这表明,资产处置收益是扭亏公司非经常性收益的主要来源。
研究结论及局限
根据上述统计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结论1:由于经常项目严重亏损,经常项目缺乏利润操纵的空间,所以非经常项目是亏损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主要对象。这导致亏损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显著大于其他上市公司。
结论2:由于连续3个会计年度“微利—巨亏—微利”的模式,可以回避“连续3年亏损要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退市机制,所以控制非经常项目交易时点是亏损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主要手段。这导致亏损上市公司在首次亏损年度(t年)的非经常性损失显著大于首亏的前一年度(t-1年)和首亏的后一年度(t+1年);导致亏损上市公司在扭亏年度(T年)的非经常性收益显著大于扭亏的前一年度(T-1年)和扭亏的后一年度(T+1年)。
结论3:由于首次亏损公司在亏损前一年度通常有大量劣质资产挂账,所以在首次亏损年度使用“巨额冲销”的盈余管理手段,大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甩脱历史包袱,这导致首次亏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中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最大,是非经常性损失的主要项目;其次是对外担保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产生的损失,说明了对外担保的巨大风险。
结论4:由于退市会给控股股东带来巨大损失,所以控股股东为了保住上市公司资格,愿意用低价优质资产置换亏损公司的高价劣质资产,导致扭转亏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中资产处置收益的金额、所占比重及样本频率均居首位,是非经常性收益的主要来源;其次是政府补贴收入,反映了地方政府对亏损上市公司的倾斜性支持。
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本研究还存在以下局限:
局限1:由于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都是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而1999~2001年各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差别较大,所以本文以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为研究变量无法排除所得税率差别的影响。
局限2:由于少数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导致本文未能采集到全部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