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的会计规范

时间:200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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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要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在政府行为制度刚性暂时无法改变的情况下,需要我们的会计师们向投资者提供公允的信息。

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的会计规范
——对沪市一起案例的研究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刘  浩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中,列示政府补助的“补贴收入”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项目。该项目设立的初衷是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促进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优化,然而当上市公司的质量每况愈下的时候,配股生命线和ST制度的刚性造成了会计主体的行为扭曲,政府补助这一非经常性收益却被不正常地予以经常化了,甚至已经异化为支持上市公司保持融资功能、维护公司形象、开展资产重组的重要砝码。本文通过对上海股票市场一项案例的研究,来说明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对同一笔政府补助业务的不同处理意见,在描述中国目前政府补助的制度动因和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对“补贴收入”科目进行规范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巨额政府补助从何而来
上海股市有一家同时发行A、B股的上市公司(用“HY股份”来代替),在2000年年报公布的时候,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当年净利润分别是1.22亿和8550.5万元,差异高达3684.3万元,占境外事务所确认净利润的43.09%。这个巨大的差异在公司年报中的列示见表1。
  表1: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利润调整

 

净利润(人民币千元)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列报:

122348

国际会计准则调整:

 

1.存货跌价准备差异

-2849

2.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2872

3.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7566

4.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差异

-23700

5.其他

144

按国际会计准则列报:

85505


  净利润(人民币千元)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列报: 122348
国际会计准则调整:  
1.存货跌价准备差异 -2849
2.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2872
3.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7566
4.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差异 -23700
5.其他 144
按国际会计准则列报: 85505
其中第四项2370万元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差异”引起了我们的关注。从字面上理解,该笔补贴收入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都认为是真实的,差异在于对其的会计处理认定不一致。在查阅了过去两年的公司各类公告后,我们了解到这是一起并购所引起的。
HY股份原是一家以化纤为主业的上市公司,从1999年后开始进军生物医药领域。经过多方谈判,决定收购江苏吴县农药化工集团(简称“吴农集团”),利用其原来的设备生产生物产品。
该起并购的关键步骤有三步:第一步,2000年6月以10万元/亩的价格,出资2890.9万元受让江苏省吴县289.09亩土地;第二步,2000年10月以接受全部职工为代价,零资产整体收购吴县农药化工集团公司;第三步,HY股份以土地和收购的吴农集团的有效资产作为投资组建苏州HY农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并持有其93.3%的股份。当地政府投桃报李,2000年6月份赶在HY股份公布中报之前对HY股份给予了一笔政府补助,总额共计2370万元,并且全部是以现金方式支付(因为在2000年中报中应收补助款的余额只有519万元)。县级财政一次拿出这么多的现金,其现金从何而来?是否是转让土地的2890.9万元现金返还我们这里不能妄下定论,但有一点是很肯定的,HY股份2000年中报的净利润一共只有6309.4万元,这笔补贴收入竟然占37.56%。那么吴县农化集团是怎样的一个企业呢?在2000年7月29日公告的HY股份二届三次董事会决议议案说明公告中称该企业“主要生产高效低毒的非有机磷类杀虫剂、除草剂和杀菌剂,产品结构比较接近世界农药产业发展趋势,1999年销售收入为2亿元,今年1-6月份实现销售收入1.4亿元,略有盈利(未经审计)”,并且“经有证券资格的评估事务所初步评估的净资产为3000万元(尚需国家财政部确认)”。这样一个净资产数目不算小的企业怎么会被零资产收购呢?在HY股份2002年年报披露的时候终于可以看出端倪。以HY股份获得的土地和收购的吴农集团的有效资产作为投资组建的苏州HY农用化学品有限公司,2001年度在持有93.3%股权的情况下仅获得59万元的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率只有2.04%(59/2890.9)。所以这笔2370万元的政府补助就是地方政府为了吸引HY股份来这里投资改变企业窘迫面貌的“绣球”。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不难推断出HY股份的几笔分录(单位万元):
2000年6月购入土地时:
Dr: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2890.9
         Cr:银行存款               2890.9
2000年6月收到政府补助:
Dr:银行存款                          2370
        Cr:补贴收入                  2370
2001年1月与吴县政府签订协议完成零资产收购后,HY股份无需做账。
2001年2月成立苏州HY生化:
Dr:长期股权投资                2890.9
         Cr:无形资产                2890.9
分录是完全平衡的,但问题是政府补助的2370万元应当作为2000年的补贴收入吗?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置疑
境内注册会计师对补贴收入的做法予以确认,但是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却把这笔政府补助从收益中转出放在了非流动性负债中的递延收益(Deferred Income),在B股2000年年报注释中是这样解释的 :“这笔递延收益是由于公司购并重组了当地的一家国有企业并有进一步的投资,吴县政府在2000年给予的补贴收入。这起并购重组的行为在2000年尚未完成。该递延收益将会以一个系统的方法在必要相关期间确认为收益并和成本相配比。”即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上述收到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应该是:
Dr:银行存款                          2370
        Cr:递延收益                  237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依据的是国际会计准则,1994年重编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简称IAS20)对此进行了详尽的规范。 IAS20定义政府补助是“指政府通过向企业转移资源、以换取企业在过去或未来按照某种条件进行有关经营活动的援助。这种援助不包括那些无法合理作价的援助,也不包括与企业正常交易无法分清的、与政府间的交易”。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在IAS20中有两条原则:一、当以后要为该政府补助支付成本时,“政府补助应当在与其拟补偿的相关成本相配比的期间内,系统地确认为收益。政府补助不应当直接贷记股东权益”;二、“成为企业应收款项的政府补助,可能作为企业已发生的成本或损失的补偿;或是为企业提供直接的财务支持,未来并不会发生相关成本。以上补助均应在其成为应收款项的期间内确认为收益。如果合适,可作为非常项目”。
IAS20将政府补助分为两种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定义为“指基于以下基本条件的补助:有资格取得补助的企业,必须购买、建造或以其他方式取得长期资产。还可能有附加条件,如限制资产的类型或位置,以及取得或占用这些资产的期间”;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就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
二者的会计处理是不一样的。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包括按公允价值的非货币性补助,都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列报,要么把补助作为递延收益,要么在确定资产账面金额时将补助额扣除”。但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收益表内通常作为一个贷项单列,或者在诸如‘其他收益’的一般项目中反映。也可以采用另外一种方法,即报告有关费用项目时将其扣除”。显然,由于政府补助的类型不一样,其会计处理遵循的原则也不一样。由于资产的获取意味着将来必定有预期的支出,其会计处理适用原则一;而单纯地获得政府的无偿的好处,应当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在当前列报,适用原则二。
我们可以来看这个案例。事实是很清楚的,吴县农化集团是一家长期亏损、资产质量相当低的公司。吴县市政府为了改变这个企业的面貌,为了吸引上市公司HY股份来这里投资,拉动地方经济,对HY股份给予了优惠的补助——其实质就是以政府补助的形式,让HY股份以低廉的价格获得了280.09亩土地,但背上了地方上的一个企业包袱。
HY股份获得了2370万元的政府现金补助,如果仅从其法律形式上看似乎是政府的一种单纯政策优惠,可以确认为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而可以记入当前损益。但是这笔收入并不是无偿的,首先是HY股份购买了当地的一块土地,属于进行投资的范畴;其次是并购了当地的一个包袱企业,其承诺的接收全部职工的义务将在苏州HY农用生物化学品有限公司(吴农集团改组后的企业)的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这将是一笔巨大的支出,完全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有资格取得补助的企业,必须购买、建造或以其他方式取得长期资产”。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看这笔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就应当遵循原则一,要么把该笔补助作为递延收益,要么在确定资产账面金额时将补助额扣除。我们可以设身处地地为HY股份和地方政府着想,如果冲减资产账面金额,备选的项目有两个: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和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冲减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就会在上述分录中收到政府补助的时候作另外一笔分录(单位万元):
Dr:银行存款                          2370
       Cr: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2370
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就会从2890.9万元变为520.9万元,从局外人的角度看,520.9万元购买了289.09亩土地,似乎有国有土地资源流失的嫌疑,吴县政府当然会尽力反对这种做法。由于是零资产收购,根本就找不到相应的长期投资的科目,更何况HY股份打了一个时间差,将转让协议放在次年签订(签订日已经是农历腊月二十五,还有5天就是除夕了,确实不辞辛苦),当年无法入账。这时只有递延收益一种选择,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正是采用了这种处理方法,并在会计报表注释中进行了话语不多但分量十足的披露。而且我们也不得不佩服该事务所的勇气——HY股份在1999年刚更换过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目前上市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现状和制度动因
HY股份其实只是目前上市公司大面积获得政府补助中比较典型的一个案例,事实上为了争夺证券市场的资源,发展地方经济,地方政府对本地的上市公司给予了大量的补助,并且有着明显的扩大和加速趋势(2000年有所下降)。图1、图2生动地说明了这种状况。
 
 
这种现状是比较令人担忧的,尤其从图2中可以看到上市公司赚取的利润大约有20%是地方政府的财政补助给予的,那么我们的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是否合理呢?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政府补助?这需要我们从更深层次的制度动因去寻找原因——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和证券市场的发展。
从宏观经济的角度来看,中国是一个以政府推动为主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政府在经济生活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把中国各级政府推向经济潮头的前沿。为了吸引外资,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优惠;为了鼓励出口,政府对出口企业让利;为了发展技术先进工业,国家给予投资政策导向;为了平衡东西部的发展,国家进行西部开发……优惠的方式包括所得税和增值税等各种税金减免、财政返还、价格补助等经济手段和经济特区等各种行政手段。据不完全统计,从1984年至今,仅所得税减免一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布了500余份文件。从中央政府一级为补贴收入创造了众多来源。
从证券市场的发展看,国有企业改制脱困成为中国证券市场与众不同的起因。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下,国有企业完全丧失自主权,只是成为国家计划生产中的一个车间。这样就造成了两个严重的后遗症:一是国有企业在沉重的制度包袱和产权主体缺失的背景下没有市场意识,缺乏市场竞争能力;二是使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习惯于对国有企业的干预。计划经济转变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转变为市场经济的时候,尽管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政府仍掌握或控制着相当一部分资源(包括资金、许可证)的配置权或定价权。证券发行上市的审批制就是最明显的例子。政府官员在看到本地公司上市以后为本地区和相关人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的时候,就尽可能争取上市配额;当本地区上市公司上市后效益不佳的时候,地方政府又会慷慨解囊。在大股东和地方政府为同一个主体的时候这种情况就会特别明显。从18%所得税先征后返到名目繁多的财政补助,从地方一级又为补贴收入创造了很多来源。
而触发上市公司补贴收入的制度刚性来自于中国证监会1994年9月开始要求的配股生命线——净资产收益率10%和1998年开始的ST制度。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配股是一种风险更小、成本更低的筹资方式,是一种比发行债券更好的现金来源。而一旦连续两年亏损或净资产为负就会被特别处理(ST),甚至招致停牌,从而也丧失了从股票市场直接融资的能力。为了符合刚性的制度要求,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关联方交易、非货币性交易……上市公司利用监管的漏洞竭尽其能地创造账面利润。作为可以无偿得到并且尚没有规范的补贴收入,上市公司当然会与地方政府进行谈判,以获得宝贵的支持。本文中的HY股份正是出于配股的考虑,它在2000年8月进行了配股,并在2001年6月 临时董事会决议增发B股不超过10000万股。经过计算,如果没有这笔补贴收入,HY股份2000年的摊薄后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就不会是8.58%和12.14%,而是6.92%和9.79%,配股申请能否通过就该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案例的启示
会计信息要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在目前政府行为制度刚性暂时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就需要我们的会计师们给投资者以公允的信息。核心思想就是尽力改变投资者的信息劣势,依靠规范的会计制度还企业行为以真相——不该确认为利润的政府补助坚决不能进入损益表。
将问题完全归咎于境内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是不公平的,从会计行为所依赖的制度和准则体系上来说,我们一直就缺乏相应的规范性文件 。一般而言,国内对于政府补助主要在“补贴收入”科目反映,而这个科目长期以来没有明确的定义,使该账户的内容十分混乱,会计处理非常随意,加之往往有地方政府红头文件的支持,上市公司便将其视为进行盈余管理非常方便的工具,公司净利润随之受到很大的影响。
其实,财政部于1995年9月2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捐赠和政府援助(征求意见稿)》,基本是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把政府补助划分为“因从事特定项目”(类似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其他政府补助” (类似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按照这份准则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对于HY股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也不能把这2370万元的政府补助确认为当期利润。但可惜的是,6年已经过去了,这份准则至今没有正式颁行。中国已经在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资本市场上“与狼共舞”已是不容回避的现实。为了增强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比性,我们没有退路。规范和打“擦边球”的博弈从来就是中国证券市场的特色,在当前证券市场配股制度刚性暂时无法改变的情况下,政府补助的会计准则就应当向《国际会计准则》等先进准则学习后,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制定完善并尽快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