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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大事记

时间: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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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14日,我所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7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信息披露等行为。

      17日,我所发布施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3号,对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行业信息披露、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停复牌、交易与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回购股份、股份变动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和保荐业务予以规范,同时发布施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2号,分别对深市主板、创业板业务办理和公告格式予以规范。

      112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3号—信用保护凭证》。

      112日,我所与香港交易所联合举办“创新合作 联接全球”跨境投资推介会,进一步落实两所合作协议,深化双向联合市场培育服务。我所总经理沙雁、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欧冠升出席会议并致辞。

      113日,我所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会,所党委书记、理事长陈华平为全体干部员工作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

      120日,我所联合上交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上海清算所、中国结算公司共同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业务暂行办法》,境内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124日,我所召开2021年工作总结表彰和2022年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127日,我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进一步明确债券交易机制各项优化安排,并配套完成债券市场技术系统改造。规则自2022425日起施行。

      127日,我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债券交易参与人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3号—债券做市》,自2022425日起施行。

      128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

      128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3号—基金通转让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4号—基金通平台做市商评价》。

二月

      214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1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文本)(2022年修订)》。

      218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

      223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深圳证券交易所党委情况反馈会议召开。中央第三巡视组组长秦斌向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情况,所党委书记、理事长陈华平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讲话。

三月

      34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创业板转板办法(试行)》。

      37日,我所首批专项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绿色债券成功发行。

      310日起,我所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围绕“十新破局”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支持上市公司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推动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建立良好沟通关系,促进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311日,我所与华中科技大学、湖北证监局、长江证券签署四方投资者教育合作备忘录,推动湖北地区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践。

      314日,我所通过线上方式举办第三届全国投教动漫大赛颁奖仪式暨2022年“投资者服务季”启动仪式。

      318日,为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助力实体经济加快恢复发展,我所发布通知,免收深市上市公司2022年度上市初费、上市年费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费。

      325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规范深交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跨境转换和信息披露等行为。

      325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1号——存托凭证跨境转换》,规范深交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明确备案要求和业务流程。

      325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2号——中国存托凭证做市》,规范深交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做市业务,提升中国存托凭证市场流动性与定价效率。

      331日,我所发布施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等事项的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四月

      48日,河南省副省长费东斌一行到访我所。

      411日,我所下属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发布深证新基建50指数、国证中财碳中和绿色债券指数、国证中财碳中和50指数和国证港股通新国货50指数等4条指数,进一步丰富深市特色系列指数,完善绿色指数体系,拓宽指数基金跟踪标的范围。

      412日,我所召开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工作会议。所党委书记、理事长陈华平总结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2022年管党治党重点任务,并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415日,我所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422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2年修订)》,进一步规范完善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

      422日,我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自2022523日起施行。

      429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24月修订)》,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429日,我所联合上交所、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发布施行《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

      429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及其编制要求》,进一步明确债券审核要求。

      429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南第1号——全球存托凭证跨境转换》,进一步明确互联互通全球存托凭证跨境转换相关具体安排。

      429日,我所召开“完善民企信用支持”专题研讨会,聚焦完善信用支持,研究探讨缓解民企“融资难”的务实举措。

      430日,我所印发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践行资本市场人民性要求,稳步推进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工作。

五月

      54日,我所发布《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优化自律监管和市场服务,满足市场主体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对中小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55日,我所印发《深交所服务支持碳达峰碳中和专项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助力经济社会全面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

      512日,我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4号——债券交易及配套安排》,自2022516日起施行。

      512日,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孟凡利到我所调研。

      5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三项配套指引正式实施,配套交易系统同步上线,我所全面实现债券交易规则及系统的“股债分离”,标志着深市债券交易制度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深市债券市场发展迈入新阶段。

      516日,我所推出联合创设ABS信用保护凭证(龙湖供应链ABS),这是我所积极支持民营房企融资,推动落地的市场首单民营房企信用保护工具。

      520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6号——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进一步畅通科技创新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完善交易所债券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机制。

      523日,我所与安徽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524-27日,我所通过线上方式举办2022年全球投资者大会,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深交所总经理沙雁,深圳市委常委、南山区委书记曾湃在开幕式上致辞。行业机构专家以及境内外主流投资机构负责人围绕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完善互联互通机制、支持低碳可持续发展、助力“双区”建设等主题开展多场主题演讲及圆桌讨论,约200名业内专家、境内外投资机构代表参会。

      527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优化审核安排》,进一步完善公司债券分类审核机制,提高公司债券融资效率。

      527日,我所就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530日,我所通过线上方式举办“创新融资工具 赋能中小企业”专题座谈会,研究探讨运用交易所债券市场创新产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务实举措,促进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来自中国证监会、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和中介机构等代表近300人参会。

      531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创新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推动基础设施REITs市场健康发展,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六月

      610日,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江凌一行到访我所。

      613日,我所下属深圳证券信息公司发布公告,国证跨市场指数吸纳科创板证券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指数代表性,引导中长期资金优化配置。

      617日,我所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617日,我所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自618日起施行。

      624日,我所联合中国结算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2年修订)》。

      624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明确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具体安排。

      624日,我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通知》,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优化自律监管服务,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628日,南方基金、工银瑞信、招商基金、大成基金等四家公司作为管理人的中证环交所碳中和ETF获批,后续相关产品在我所发行上市。这是我所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丰富深市“双碳”基金板块产品,引导市场资金流向低碳可持续发展领域。

      629日,我所联合中国结算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行为,自2022630日起施行。

      629日,我所发布《关于暂免债券、基金相关收费的通知》,自202271日起至2025630日,免收债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的流量费、交易经手费,免收2022年度基金上市初费、上市年费。

七月

      71日,我所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74日,ETF正式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我所联合上交所、港交所、中国结算以线上方式举办开通仪式。75日至8日,我所举办系列路演活动,围绕创业板ETF、绿色低碳、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等主题面向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市场宣介。

      74日,我所完成主板、创业板上市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考核工作。本次考核对2,553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定考核结果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的公司家数占比分别为17.78%68.31%10.77%3.13%AB类公司占比同比增加3.29个百分点,深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总体稳步提升。

      76日,我所联合中国结算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借贷业务办法》,自2022725日起施行。

      715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4号——保障性租赁住房(试行)》,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规范发展。

      715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5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条件确认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第1号——确认程序》。

      719日,我所举办深化政治意识、培育廉洁文化专题党课暨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所党委书记、理事长陈华平围绕提升干部员工政治意识、公权力意识、服务意识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讲授专题党课。

      721日,我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5号——债券借贷业务》,规范债券借贷业务操作流程,自2022725日起施行。

      721日,我所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现场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现场会议。

      721日至22日,我所联合贵州证监局、会员单位共同举办“踔厉奋发新征程 投教服务再出发”主题投教首站线下活动,积极宣介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成就,持续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文化。

      725日,我所下属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正式推出国证ESG评价方法,发布基于该评价方法编制的深市核心指数(深证成指、创业板指、深证100ESG基准指数和ESG领先指数,持续完善深市特色指数体系,更好满足市场多元化ESG投资需求,积极服务绿色低碳发展。

      726日,全国首单清洁能源领域基础设施REITs“鹏华深圳能源REIT”在我所成功上市。

      728日,中瑞证券市场互联互通开通仪式通过京、深、沪、瑞四地直播连线形式举办,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瑞士财政部国务秘书斯托菲尔共同宣布中瑞证券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正式开通并致辞。中国驻瑞士大使及深、沪、瑞交易所负责人出席仪式并致辞,国家外汇管理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出席仪式。同日,我所和瑞士交易所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举行中瑞证券市场互联互通首批深市上市公司GDR上市仪式,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GDR在瑞士交易所成功发行上市。

      729日,我所召开2022年会员大会。121家会员单位代表出席会议,特别会员单位代表、理事、监事、我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采用“现场+线上”方式召开,大会审议通过我所理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

      729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引第3号——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进一步规范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推动会员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729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相关业务办理(20227月修订)》,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代码简称申请、ETF集合申购等工作程序,优化业务办理流程。

      729日,我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交易制度,防范可转债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自202281日起施行。

      729日,我所发布施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2年修订)》,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729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7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27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7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24月修订)》,进一步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与挂牌、转股、赎回、回售、信息披露等相关业务,加强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动波动监管,强化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729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信用保护合约》,进一步明确信用保护合约业务操作流程,规范组合型信用保护合约业务开展。

八月

      83日,我所印发《“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建设纲要》《深圳证券交易所“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系统规划建设以优质创新资本中心为特色的世界一流交易所的实施路径和战略举措,并明确我所“十四五”时期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的战略任务。

      85日,我所召开理事会市场风险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811日,天津市副市长朱鹏一行到访我所。

      811日,我所召开创业板注册制保荐机构座谈会,听取保荐机构对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的意见建议。

      812日,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原则批准深交所、上交所、港交所、中国结算、香港中央结算公司开展深沪港通交易日历优化调整。我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与相关各方共同开展交易日历优化的业务和技术准备,全力保障优化调整工作平稳落地。

      815日,我所推出首批组合型信用保护合约(CDX合约),标志着我所CDX合约业务正式开展试点。CDX合约业务落地,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一篮子债券参考实体提供信用保护,丰富了风险对冲策略,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定价机制、提升市场活力、增强信用保护工具效能。

      824日,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任珠峰一行到访我所。

      824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两周年。两年来,我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守创业板定位,把支持科技创新摆在突出位置,更好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进一步促进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努力把创业板打造成为助力中国经济创新发展的新高地。

      826日,所党委书记、理事长陈华平在湖南长沙主持召开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片区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经验和做法。

      831日,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作为全国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在我所上市。本次上市仪式采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连线方式举办,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国家发改委副司长韩志峰、住建部保障司副司长潘伟、上交所理事长黄红元、我所理事长陈华平等出席仪式并致辞。

九月

      92日,我所召开理事会技术发展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97日,我所召开上市公司调研座谈会,听取上市公司对资本市场发展和深交所监管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9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我所与日本交易所集团通过视频方式共同举办第三届中日资本市场论坛,并共同发布在两所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的联合公益投教服务、市场信息交叉展示两项合作成果。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日本金融团长官中岛淳一、证券交易监视委员会委员长长谷川充弘出席论坛并致辞。

      99日,我所党委向社会公布《中共深圳证券交易所委员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916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2022年修订)》。

      919日,我所举办创业板ETF期权和中证500ETF期权上市仪式,创业板ETF期权和中证500ETF期权正式上市交易,这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产品体系,健全完善市场稳定机制,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

      919日,我所举办深市基金衍生品高质量协同发展研讨会,就促进深市基金衍生品市场协同发展进行深入交流。

      920日,锡装股份在我所上市,我所主板上市公司家数达1500家。

      920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7号——债券做市》。

      927日,我所召开理事会会员自律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十月

      1014日,我所就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014日、20日,我所先后召开两场“资本市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题座谈会,围绕绿色债券、绿色基础设施公募REITs和境内外ESG投资市场发展情况,听取市场机构意见建议。

      1016日上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我所党委组织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大会直播。当天下午,所党委先后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和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第一时间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进行学习讨论。

      1019日,我所召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保荐机构专题调研座谈会,围绕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保荐业务执业质量等,与保荐机构代表进行深入交流。

      10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我所进一步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将深市注册制股票以外的标的股票数量由800只扩大到1200只。

      1025日,我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开展集体学习,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028日,我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所各级党组织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向深入。

      1031日,为加快实现《“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建设纲要》“三年打基础”战略目标,我所制定印发《落实“优一”纲要若干重点工作方案(2022-2023)》,明确阶段性重点任务,压实目标责任。

十一月

      118日,我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称科交中心)揭牌仪式在“深圳创投日”启动大会上成功举行。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科技部副部长李萌、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卢鹏起等领导通过视频方式致辞,深圳市委书记孟凡利、我所理事长陈华平现场致辞。随后,深圳市委书记孟凡利、市委常委曾湃,我所理事长陈华平、总经理沙雁,证券时报社社长季晓磊,南方科技大学校长薛其坤共同为科交中心揭牌。揭牌仪式上,科交中心与16家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114日,我所党委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方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1月,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围绕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以及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等专题开展学习。

      1115日,我所党委书记、理事长陈华平出席由科技部、深圳市联合举办的2022西丽湖论坛,并以“奋力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 更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题作主题演讲。

      1118日,我所发布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南第1号——全球存托凭证跨境转换》,进一步规范深交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全球存托凭证跨境转换相关安排。

      1118日,我所发布《关于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事项的通知》,规范基础设施REITs收益分配相关事项,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118日,我所下属信息公司发布公告,为更好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满足市场多元化投资需求,决定修订国证跨市场指数编制方案,将上市时间满一年的北交所证券纳入指数的选样空间。此次修订适用于所有国证跨市场指数,将于20236月样本定期调整时正式实施。

      1124日,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一行到访我所。期间,深交所下属信息公司与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签署“蓝色100指数”运营推广合作协议,举办“海洋中小企业和科技成果投融资路演周活动”,助力推动涉海生产要素集聚流通,促进科技、资本与海洋产业深度融合。

      1125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启动深证100ETF期权上市工作,将按程序批准我所上市深证100ETF期权。深证100ETF期权已进入上市前准备阶段。

十二月

      122日,我所就《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22日,中国电子党组书记、董事长曾毅一行到访我所。

      125日、14日,我所先后组织召开深市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民营上市公司座谈会,调研了解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经验及面临的困难,听取关于资本市场进一步支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

      126日,江泽民同志追悼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我所组织全体干部员工认真收听收看大会直播,表达对江泽民同志的无比崇敬和深切悼念之情。

      127日,我所修订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进一步发挥上市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功能,优化基金流动性服务考核安排,自20221221日起施行。

      127日,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我所开展第五个“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

      128日,我所下属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运营的“成长通”平台正式上线,以高质量服务助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129日,新疆麦盖提县定点帮扶工作视频调研座谈会召开,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深交所理事长陈华平等出席,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麦盖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题,深入了解麦盖提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调研帮扶项目、帮扶举措进展情况。

      129日,碧桂园地产集团在我所成功簿记发行2022年第二期公司债券,我所顺利落地市场首批“央地合作模式”民营房企融资支持试点项目,支持民营房企合理融资需求

      129日,我所下属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发布国证社会帮扶100指数,反映积极参与社会帮扶事业、支持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上市公司整体市场表现,促进社会帮扶工作不断提质增效,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1212日,我所深证100ETF期权平稳上市交易。

      1215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证监会《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提高深市上市公司质量,我所制定印发《落实〈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工作方案》。

      1216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助力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我所发布《大湾区债券平台跨境债券挂牌业务试点指引》,启动大湾区债券平台跨境债券产品挂牌服务试点工作。

      1216日至17日,我所与港交所、广期所联合举办主题为“科技引领·激发行业数字化新动能”的大湾区交易所科技大会,深化证券行业技术交流合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资本市场协作交流,进一步推动我国资本市场数字化转型发展。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港交所行政总裁欧冠升、我所总经理沙雁以视频方式致辞。

      1223日,我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2023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结合交易所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1223日,为进一步提高发行上市审核工作质量,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

      1223日,我所发布《关于减免2023年度相关费用的通知》,推出2023年全年“组合式”降费措施,免收深市上市公司和基金的上市费,免收基金、债券(不含可转债)及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单元流量费。此外,我所下属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分别减免深市交易通信网关软件服务费、广域网线路接入服务费以及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费。整体降费金额预计超过3亿元,降费力度较2022年增加161%

      1227日,“华夏和达高科REIT”在我所成功上市交易,首日交易平稳有序。这是浙江省首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REITs,也是全国首单生物医药产业园区REITs

      1228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证监会《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通知》要求,深沪交易所以视频形式共同举办推进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座谈会。

      1230日,为更好地坚守创业板定位,支持更多优质创新创业企业发行上市,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

      1230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4号——创业板首发及转板上市业务办理(2022年修订)》,进一步便利发行人、转板公司、主承销商等做好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转板上市相关工作。

      1230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3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2022年修订)》。

      1230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4号——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风险控制》,进一步健全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风险管理机制。

      1230日,我所发布施行《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第2号——分类审核》和《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第3号——特定品种》,进一步完善资产支持证券分类审核机制,规范特定品种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工作。

      1230日,我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相关业务办理(202212月修订)》,进一步增强基金简称辨识度,优化业务办理流程,自202319日起施行。

      1230日,深交所-新交所ETF互通开通仪式通过视频方式成功举行。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我所总经理沙雁,深圳市委常委、南山区委书记曾湃,新加坡金管局副行长梁新松,新加坡交易所首席执行官罗文才以及相关证券基金机构代表视频参加并致辞。首对双向互通ETF产品亚太低碳ETF、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ETF当日分别在我所和新交所上市交易。

      1231日,我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4号——扩位证券简称》,进一步加强证券简称管理,规范扩位证券简称的使用,其中基金产品自202319日起实施扩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