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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华夏资本-一方恒融-绿城供应链金融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时间: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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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1030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华夏资本-一方恒融-绿城供应链金融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绿城4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绿城4期”的转让业务。

二、“绿城4期”设立日期为2018921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绿城41”,证券代码为“139151”,到期日为201991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绿城4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绿城4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绿城4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