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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上〔2018〕203号
各上市公司:
为规范本所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相关业务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