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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组织承销商进行2004年记账式(一期)国债分销的公告

时间:200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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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库(2004)10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承销商利用本所交易系统分销国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04年记账式(一期)国债(以下简称“国债0401”)利用本所交易系统挂牌分销,挂牌分销期为2004年3月15日至3月18日,分销期结束后可在证交所市场同时以现券和回购的方式上市流通。
二、 “国债0401”为1年期记账式债券,以贴现方式发行,票面利率为0% , 2005年3月15日以票面值偿付。
三、 “国债0401”在本所挂牌分销时,由承销机构自定价格进行分销。承销团成员间不得分销。认购申报单位为10张或10张的整数倍(1张为面值100元)。
四、 在分销期内,承销商在本所分别挂牌卖出其所承销的国债,各承销商的证券简称分别由四个汉字组成,如“国信证券”表示由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承销的国债。承销商的分销代码为1016**(该期国债上市后其代码统一转换成“100401”)。
五、 在分销期内,本所交易系统通过买卖盘揭示各承销商挂牌数量,行情成交量一栏实时显示各承销商累计销售数量。
六、 在分销期内,本所交易和结算系统不计算和显示“国债0401”净价交易模式下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分销价格即为买卖结算价格。
七、 在分销期内,投资者在全国各证券经营机构申报买入 “国债0401”时免缴佣金,本所亦不向证券经营机构收取购买国债的经手费。
八、 投资者须用证券帐户(含基金帐户)直接申报买入。
九、 各承销商可采用合同分销的方式分销其承销的国债,并须及时报本所进行债权登记。

附:2004年记账式(一期)国债深交所挂牌机构分销代码一览表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2004年记账式(一期)国债

深交所挂牌机构证券分销代码一览表

 

序号

挂牌分销机构名称

证券简称

深交所挂牌代码

1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

101649

2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

10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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