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深交所首只ETF产品易方达深证100ETF已于2月21日开始发售,并将于3月13日开始网下股票换购,投资者可以深证100指数成份股换购深证100ETF份额,现将网下股票认购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下股票认购是ETF发行的特有方式,请各会员单位充分做好技术和业务准备,制作相关业务凭证,详细了解业务操作流程,及时为投资者办理股票认购预约登记和正式认购手续。
二、凡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证券公司均可参与网下股票认购业务,未开通网下股票换购业务系统的会员单位请尽快与易方达基金公司联系。
三、网下股票认购的时间为本次发售期的最后5个交易日,即2006年3月13日至17日。为方便投资者认购,请各会员单位为投资者提前办理预约登记,填写《深证100ETF股票认购预约登记表》(样本见附件1),并在正式认购期内提醒投资者填写《深证100ETF网下股票认购登记表》(样本见附件2),完成最终认购确认手续。
四、网下股票认购仅限深证100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认购为无效认购。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 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本基金仅在发行期间接受单只成份股的认购,基金成立后只接受份额100万份整数倍的一篮子股票申购。
五、深证100ETF是一种完全跟踪复制指数的基金品种,基金管理人将对接受认购的成份股进行比例配置。如投资者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 则根据认购日期的先后按照先到先得的方式确认。如同一天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全部确认将突破基金管理人可确认上限的,则按比例分配确认。
六、根据基金管理人安排,用以认购深证100ETF的成份股价格按发售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均价来计算。成份股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 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七、基金份额发售业务详情以《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相关文
件内容见2006年2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和本所网站(www.szse.cn)ETFs业务专栏。
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联系人
娄利舟(业务)电话:(020)38797888转2758,13609721478,
电子信箱:loulz@efunds.com.cn
倪勇(技术) 电话:(020)38797888转2772,13925183898。
电子信箱:ny@efunds.com.cn
客户服务热线:(020)83918088
深交所基金债券部电话:(0755)25918540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易方达深圳100ETF换购预约登记表
(注:本样表格式仅供参考)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客户姓名 |
|
深圳股东 代码 |
|
联系电话 |
| |||
预约方式 |
电话预约 □ 柜台预约 □ 邮件预约 □ 其它方式 □ |
换购意向 |
已决定换购 □ 有换购意向 □
| |||||
拟换成份股明细 | ||||||||
参与认购股票明细表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参与股数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参与股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拟换购市值: |
|
记录人: |
| |||||
备注:1.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不设上限。 2.换购日期为2006年3月13日至2006年3月17日。 | ||||||||
网下认购期提醒记录(证券公司人员填写):
日 期 、时 间 |
答复情况 |
办理认购情况 |
记录人 |
日 时 分 |
已决定换购 □ 有换购意向 □ |
未办换购手续 □ 已办换购手续 □ 办理时间: 日 时 分 |
|
日 时 分 |
已决定换购 □ 有换购意向 □ |
未办换购手续 □ 已办换购手续 □ 办理时间: 日 时 分 |
|
附件2: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网下股票认购申请表
(注:本样表格式仅供参考)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客户名称 |
|
资金帐户 |
|
证券账号 |
| |||||||
基金名称 |
|
基金代码 |
| |||||||||
参与认购 股票 明细表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参与股数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参与股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客户须知: 1、网下股票认购时间:2005年3月13日-2005年3月17日 2、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深证100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3、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 4、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 ||||||||||||
特别提示: 1、您在填写本业务申请表之前,应详细阅读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发行公告,了解ETF的交易规则及交易风险。 2、我公司受理业务申请,并不表示本申请已成功,最终结果以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的确认为准。 3、请务必确保您填写资料的正确有效,如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任何损失,我公司不予负责。 4、对非我公司过错出现的异常情况,如:不可抗力、突发性技术故障、系统被非法侵入及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
客户签署: 本人/本单位确认已详细阅读所购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并接受上述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法律条款。 本人/本单位同意自申请日起冻结上述认购股票。
申请人(代理人)签字: 机构投资者盖章:(预留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 ||||||||||||
4.营业部填写 | ||||||||||||
经 办 |
复 核 | |||||||||||
|
| |||||||||||
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提交本表时应出具本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股东帐户卡。
2、机构投资者在提交本表时应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股东帐户卡。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