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信息披露/本所公告

关于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时间:2007-05-17

四川东泰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第五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14.1.5条的规定,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

你公司应当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刊登《股票暂停上市公告》。

你公司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应当继续履行有关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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