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已在报价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我公司自
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已将包括持有人名册、股份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清单等有关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该公司流通股司法协助冻结业务,证券公司应当在该公告发布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理的证券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九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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