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自2025年01月27日起采用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方式为“兴证圆融-沈阳高端制造产业创新(东北全面振兴)知识产权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沈阳知产1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参与“沈阳知产1期”的转让业务。
二、“沈阳知产1期”设立日期为2025年01月03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沈知1A1”,证券代码为“146004”,到期日为2025年07月3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证券简称“沈知1A2”,证券代码为“146005”,到期日为2025年07月30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三、对首次参加“沈阳知产1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四、“沈阳知产1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