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信息披露/本所公告

关于为“国联满扬2号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续发型)(第2期次)”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时间:2025-09-10
字体: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自2025年9月11日起采用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方式为国联满扬2号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续发型)(第2期次)”(以下简称“国联满扬2号2期(可续发型)(第2期次)”)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参与国联满扬2号2期(可续发型)(第2期次)”的转让业务。

二、国联满扬2号2期(可续发型)(第2期次)”设立日期为2025年8月12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满扬22A1”,证券代码为“146723”,到期日为2026年8月2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满扬22A2”,证券代码为“146724”,到期日为2026年10月1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满扬22B2”,证券代码为“146725”,到期日为2026年10月1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满扬22C2”,证券代码为“146726”,到期日为2026年10月2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三、对首次参加国联满扬2号2期(可续发型)(第2期次)”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四、国联满扬2号2期(可续发型)(第2期次)”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