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会〔2025〕43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指数基金业务,明确相关业务安排,本所修订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2025年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3年8月10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730号)同时废止。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2025年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修订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