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信用保护合约》的通知

时间:2022-07-29
字体:

深证上〔2022732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组合型信用保护合约业务开展,进一步明确信用保护合约业务操作流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管理试点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指引(2022年修订)》等规定,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指南第1号——信用保护合约》进行修订,形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信用保护合约》,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0424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指南第1号——信用保护合约(20204月修订)》(深证上〔202031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信用保护合约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