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法律规则/本所业务指南/固收类
深证上〔2024〕1097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便利市场参与主体办理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日常业务,提高存续期管理业务办理质效,本所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4号——业务操作办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0年6月9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业务指南》(深证上〔2020〕48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4号——业务操作办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