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法律规则/本所业务指南/衍生品类
深证会〔2025〕273号
各期权经营机构:
为促进做市商功能发挥,推动期权市场高质量发展,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3年11月2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2023年11月修订)》(深证会〔2023〕376号)同时废止。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南(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