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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6年修订)》的通知

时间: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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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会〔2026〕260

  

各会员单位: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等有关规则修订情况,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26年7月6日起施行,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会员单位及时更新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自2026年7月6日起,对首次申请开通深市主板股票、存托凭证交易权限的普通投资者,应当要求其以纸面或者电子方式签署新版风险揭示书。在投资者签署相关风险揭示书前,应当给予投资者充分合理的阅读时间。投资者未签署新版风险揭示书的,会员不得接受其申购、买入相关股票、存托凭证的委托。

二、各会员单位应当多渠道、全方位做好风险揭示工作,通过短信、电话或者交易软件登录弹窗等方式,向签署旧版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及时、充分告知相关制度变化及风险特征。

三、各会员单位应当通过官方网站、移动终端、投教基地、分支机构等渠道切实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四、本所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116号)同时废止。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6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年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