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基金交易和申赎细则》”),对现行基金交易、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规则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整合,改变了目前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业务规则比较分散、缺乏系统性的状况。此举是深交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新“国九条”有关要求,积极推动服务创新、持续完善基础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基金市场的发展和创新,更好地服务市场各参与方。
与现行业务规则相比,《基金交易和申赎细则》主要做了以下修改和补充:一是明确了ETF、LOF、分级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等四类上市基金品种的定义,将ETF拓展至非指数型基金;二是增加货币ETF交易和申购赎回的相关业务规范,满足场内货币基金上市交易的需求;三是明确了基金份额大宗交易的规则,对基金份额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申购、赎回之间的份额使用规定进行了具体描述;四是增加了投资者保护的原则性规定。
近年来,深交所以“打造基金超市”为目标,积极推动上市基金市场发展,已初步形成涵盖LOF、ETF、分级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四大类产品,覆盖境、内外多个市场较为完整的基金产品线。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