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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3月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根据议案,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本所提交了终止上市的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经审查,本所决定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证券简称:300等权,证券代码:159924)自2018年3月20日起终止上市交易。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