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拟支持含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证券样本股的跨市场指数,现将有关技术系统准备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证指数信息调整
国证指数信息文件cnindex_YYYYMMDD.xml中“样本股市场代码(ConstituentSource)”字段的取值做以下调整:
1.“03=深沪”调整为“03=深沪京”
2.“04=深沪港”调整为“04=深沪京港”
3.新增“06=京市”
4.“06=香港”调整为“07=香港”
5.“07=大中华”调整为“08=大中华”
6.“08=亚太”调整为“09=亚太”
7.“09=全球”调整为“10=全球”
8.“10=其他”调整为“99=其他”
具体修改内容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文件交换接口规范》(Ver1.37)。
二、市场参与者技术系统应能够支持上述调整。
三、请各会员及相关单位根据上述要求,于2023年5月12日前做好相关业务及技术准备,深交所将择机组织相关测试,测试通知另行发布。
四、业务启用相关安排在市场技术就绪后另行通知。
五、联系电话
深圳证券交易所技术:0755-88668369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0755-8866833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0755-81902550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