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企业画像财务舞弊风险识别模块建设 采购项目已启动采购程序,现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画像财务舞弊风险识别项目
2、项目内容:采购企业画像财务舞弊风险识别模块产品、数据及定制化实施服务,以提高招标人监管人员在日常监管与IPO审核业务场景中快速识别企业经营及财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质效,推动科技赋能金融监管。本次招标拟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采购内容:
(1) 财务舞弊风险识别产品;
(2) 财务舞弊风险识别产品的1年数据服务;
(3) 财务舞弊风险识别系统首次定制化实施:
a.构建财务舞弊预警模型;
b.升级标签体系;
c.优化指标阈值;
d.行业分类建模。
3、付款方式:
(1) 按阶段付款,项目第一阶段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第三阶段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一年维保服务期结束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2) 如新增签署合同购买财务舞弊风险识别产品年度维保服务,则年度维保结束后支付当年维保费用;如新增签署合同购买财务舞弊风险识别数据服务,则年度数据服务结束后支付当年维保费用;如新增签署合同购买财务舞弊定制化实施服务,则验收通过后支付当次实施费用。
4、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交付财务舞弊风险识别模块并完成验收。
5、交货/服务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
6、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生效至一年维保期结束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经营单位,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较强的业务及技术实力,良好财务及经营状况。
3、投标人在财务舞弊识别领域需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及实践积累,具备构建科学有效的财务舞弊预警规则体系的能力。
4、投标人必须提供成熟的财务舞弊风险识别类系统产品用于本次投标,并承诺相关产品不会引发产权纠纷。该产品需具备结合招标人监管工作需求进行定制化实施的能力。
5、投标人需具备软件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或CMMI证书等软件相关证书的任意一种,并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6、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项目组,对项目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7、合同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未经招标人同意,本招标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8、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9、本次招标不接受多家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制人为同一法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独立个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如有投标意向,请在2021年5月18日10时00分之前填报《投标意向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招标人联系人,招标人联系人将在意向函接收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意向函提供的电子邮箱。
2、本项目截标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时30分。
3、其他详细规定请查阅招标文件。
招标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
邮政编码:518038
招标方联系人:李兵
联系方式:0755-88666639,bli02.oth@szse.cn
招标公告附件:投标意向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月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