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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调查
答: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9年2月修订)》规定,本所根据均衡原则统筹安排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安排的时间披露定期报告。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公司原则上应当提前5个交易日向本所提出申请,经本所同意后方可变更。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披露,且向本所申请时离披露时间不足5个交易日的,经本所同意后还应当对外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本所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