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投资者教育/热线问答

返回顶部

满意度调查

微信扫一扫,分享好友
参观预约

上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的,是否需要提前披露减持计划?

时间:2020-01-02
字体: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